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等规定,决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19分,在市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防空警报试鸣次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3遍后停5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15遍后停5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一长声,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请市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特此通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