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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应是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的第一责任人
2012-03-02 20:25:2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46次 评论:0

  2月28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调研报告,该报告认为:无论是基于国民素质的改善,还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当成为农村少年儿童营养改善的第一责任人,并且是主要责任人。

  该调研组选取了云南、青海、贵州、陕西、重庆等中西部五省份作为样本地,对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实施的一些营养改善项目开展了调研。报告指出,现有项目的食品单一和营养不均问题比较突出,作为农村儿童营养健康的主要问题:钙、铁、维生素A等元素的缺乏,还没有更大范围的探索。因地制宜地确定营养物品、营养餐谱和供餐模式,对特定食物过敏的学生设计价格等同、营养相当且安全的替代食品,应成为营养改善项目考虑的首要问题。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数据,我国贫困地区儿童生长迟缓率是城市儿童的6倍,维生素A缺乏率是城市儿童的4倍,世界四大营养缺乏病:缺铁性贫血、维生素A缺乏病、缺钙,以及蛋白质能量不足,在我国贫困地区儿童身上均有体现。2010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新疆、青海、内蒙古、云南、甘肃、山东等六省区农村地区的实地调研发现,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学生饮食习惯和营养搭配不合理;教师、厨房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营养知识普遍匮乏;学生饮食卫生意识欠缺等问题。近半数受访学生偏瘦,存在营养不良现象,其中两成的学生属严重营养不良。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这份报告指出:自2001年起,“撤点并校”政策开始施行,边远地区儿童面临着严重的上学时间成本问题。很多学生养成了中午不吃饭,每天只吃早晚两顿的习惯;而寄宿制学校受资金和硬件的限制,难以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与足够的伙食。这些情况使得农村学生营养问题变得更加严峻。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全国680个县(市)、约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调研报告认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任重道远,还面临许多实际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在许多贫困农村的寄宿制学校,学生只能吃到两顿饭,而目前的政策只解决午餐尚无法顾及早餐。许多非寄宿制的农村学校没有食堂,多数寄宿制学校配置的是只能烧水、蒸饭、条件简陋的老式厨房。因此,落实营养午餐计划还需要一笔数量巨大的配套资金。另外,农村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在实施营养午餐计划中再次凸显,学校没有厨房工作人员的编制,只好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志愿服务或雇佣临时人员等方式,需要从制度上解决寄宿制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编制和开支等问题。(本报记者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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