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宿迁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近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宿迁市要在2014年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3年四季度创建工作要通过省考核验收。
2010年7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四城同创”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截至目前,26项考核指标中我市已有16项达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2011年,全市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项目43个,全年减排COD6707.46吨、氨氮591.96吨、二氧化硫1621.12吨、氮氧化物74.99吨,不考虑增量因素影响,完成省定目标。去年,我市还大力推进蓝天工程,宿迁娃哈哈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实现集中供热,市区20家浴室停用燃煤锅炉,改用热水。调整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建设方案,站点新增至10个,目前已有6个站点取得省级检测资质,在全市实施机动车排气强检。有序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基本实现全面禁烧目标。市区环境空气良好天数达332天,良好率为91%。同时,去年我市深入开展了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水环境整治、推进生态细胞创建等工程。
今年,宿迁市将在巩固16项创建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再实现4项指标达标,3项指标大幅度提升,另外3项指标缩小差距。2013年下半年力争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并向环保部申请技术评估,2014年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