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网络“漂流瓶”成普法宣传新方式
在街头发放普法宣传单、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开办法律讲座……这些都是普法宣传工作中的常见方式。然而,近来一种新的普法宣传方式——网络“漂流瓶”普法方式在宿豫区悄然兴起。
日前,新浪微博@宿迁之声一条微博吸引了众人眼球,微博发表后立即被数十网民转载和评价。“宿豫区借助网络‘漂流瓶’普及法律常识。‘漂流瓶’是QQ邮箱的一种网络交友方式,今年三月以来,宿豫区检察院共‘扔’出法律宣传漂流瓶300多个,通过网络‘漂流瓶’获取举报线索2条,收到网民建议12条,共为60多位网民提供了法律帮助。”
5月18日上午,负责此项工作的宿豫区检察院政治处工作人员万晓东介绍说,QQ漂流瓶是很多年轻人喜爱的一种休闲娱乐方式,而这个群体里有不少人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很容易上当受骗、走上犯罪的道路。今年3月份,与一名“瓶友”偶然交流后,他萌发了用“漂流瓶”普及法律常识的想法,在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后,与政治处两名法警利用业余时间实施。“漂流瓶”定向针对宿迁地区,内容有司法小贴士、防止网络诈骗友情提醒等,更多的是提供司法援助的询问。
万晓东随手打开一个“漂流瓶”,向我们展示了一段“漂流记”。当天17点32分“扔”出的内容是:“您好,这里是宿豫区检察院,如您需要法律帮助,可回复该瓶,我们会及时给您答复。” 18点10分,一瓶友“捞”到该瓶后回复“我想离职,公司不给,怎么办”。18点21分,他们已从法律角度给予详细回复。
根据“漂流瓶”种类不同,宿豫区检察院还向网民扔出定向瓶、传递瓶、提问瓶、祝愿瓶等不同类型的漂流瓶。定向瓶主要针对发生较为频繁的法律事件进行提醒和正面引导,比如网络诈骗、醉酒驾驶等,对潜在犯罪起到预防作用;传递瓶里装的是企业用工、夫妻关系等有关百姓身边利益的法律常识,并建议网友相互分享,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帮助;提问瓶则是征询网民的法律疑惑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在三个月时间内,这种全新的普法宣传方式让60多位网民受益,业已引起多方关注。“虽然这种方式普法方式受众有限,但这种利用工作之余传递法律常识的方式我们还将继续下去,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万晓东说。(赵香 、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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