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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阳光监督晒一晒干部工作
2012-06-23 06:22:5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83次 评论:0

 宿豫:阳光监督让干部工作更阳光

       近年来,宿豫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以“阳光监督”为指导思想,逐步构建民主开放、风清气正的干部监督工作体系,让阳光照在每一位干群心上。
       内修素质强教育  提升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全面提高干部监督实效,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宿豫区重视加强干部教育,坚持做好干部的内修工作,由内及外,不断提升干部拒腐防变的内生动力。
       结合实际创新教育形式。针对查摆出的教育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改革教育形式,拓展教育内容,将宣讲式教育、互动式教育和网络平台教育有机结合,让受教育者能够设身处地参与进来,提高教育实效。
        结合岗位因人施教。根据受教育对象的级别、工作性质等实际差异,分层分类开展教育活动,明确必学文件、必读书目、必看电教片、必修学时,提升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普通干部和中层干部,侧重职业道德和公仆意识教育;对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突出党性党风党纪、行政责任感和廉洁自律意识等教育。
        结合换届纪律引导廉政承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发送严肃换届纪律短信3万余人次,发放换届纪律卡片、宣传材料5万多份,让广大干群能够熟知换届纪律,有效地扩大干部监督群体,增强监督实效。同时,组织以“提诺、承诺、践诺”为主题的严肃换届纪律活动,由区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承诺”,并要求所有与换届有关人员“人人承诺”,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学习廉政知识,提升干部廉政意识。
       围绕重点抓公开  增强信息工作透明度
       宿豫区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力促能够更深入地将干部个人和工作置于广大干群全方位的监督中。
       强化干部信息公开。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群众的实际情况,及时通过《中国宿豫》、《宿豫党建》等门户网站和各单位公开栏等渠道将干部选用情况及时公开,切实维护好、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从群众关注、权力集中的领域、部门和环节入手,加强对各单位服务大厅的建设,规范服务运行机制,确保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上墙公示,着力推进各单位党务、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推进廉政事项公开。坚持将健全完善干部问责制度机制,作为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实效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在总结借鉴区内外干部监督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乡科级干部廉政事项申报及公开制度》。建立了科级干部、热点岗位负责人、拟提拔干部申报、公开、问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对区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本人及家庭财产的性质、状况、来源、金额、价值、发出机构、存放机构等十个方面进行如实申报并适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促进干部选用程序公开。为防止各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出台《宿豫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党委(党组)负责人每年必须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目前,全区具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已经全部进行了“一报告两评议”,较好地规范了选人用人行为,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
       完善制度促规范  推进干部选用更阳光
       制度是促进阳光的最有力保障。宿豫区结合各地工作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机制,大力拓展监督群体,畅通干群参与监督渠道,支持、鼓励和保护干群投身干部监督工作,促使干部选用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畅通监督渠道。实现“12380网络举报平台”、“手机短信平台”、“邮箱举报平台”、“网络问政平台”、“舆情监督平台”等五大平台的无缝对接,为群众搭建多渠道、无障碍的监督大平台,方便更多的干群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切实提高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推进制度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监督,专门成立检查考核组,重点对14个乡镇和22个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科级领导干部全部实施勤廉公示,将各单位党政正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在《中国宿豫》网上公示。同时,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抓好各项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今年以来已组织700多名科级和重点岗位干部、20多名拟提拔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政事项,对16名领导干部进行“三责联审”,委托区审计局对2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追究问责。为进一步规范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出台《宿豫区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乡镇党委、园区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党委)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监督问责的内容,将是否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权限及干部编制管理、使用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干部推荐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是否存在不按干部选用标准、条件及超规格配备使用干部等纳入监督问责范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和透明的状态下,才能在既定轨道上运行。正如宿豫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秀明所言:“ 阳光监督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王岩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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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宿豫 阳光 监督 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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