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决定于2013年5月19日9时至10时之间在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试鸣次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3遍后停3分钟; 二、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15遍后停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3分钟。 特此通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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