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用关爱预警制度管好干部
近日,宿迁市宿城区出台《乡科级领导干部关爱预警暂行办法》,对全区400多名在岗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关爱预警制度。宿城区委书记李健表示,此举坚持预防在先、提醒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旨在对干部工作生活中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定级,及时给予正面提醒。
宿城区积极拓宽关爱预警信息渠道,重视网络建设,畅通“12380”信访举报平台、干部监督热线、电子信箱等渠道,建立健全督导员、监督员、联络员等队伍,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搜集信息;加强工作联动,注重对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群众评议、社区“16小时党支部”监督干部“8小时以外”等工作的综合分析,积极挖掘有效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对纪检部门反馈的有关信访件,宣传部门监测的有关网络舆情,信访部门提供的群众反映的干部个人相关问题,审计部门通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进行归集整理,充分利用信息资源。
该区对乡科级干部关爱预警共分三个等级:Ⅰ级预警适用于考核考察中有不良反映,需及时提醒注意的;因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问题,被群众投诉的;被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经查失实,但有必要提醒注意的;8小时之外表现较差的;其他需要提醒的问题。Ⅱ级预警适用于民主测评单项或多项指标“差评率”超过5%的;有不良反映,相关问题需要干部本人向组织作出说明和保证的;8小时之外表现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Ⅲ级预警适用于民主测评单项或多项指标“差评率”超过10%的;考核考察中发现问题,需要约谈提醒的;因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问题,被群众多次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被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有关问题属实,不够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需要约谈提醒的。
宿城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预警方式:一是对干部本人进行告知提醒,督促其对照提醒事项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干部本人进行函询提醒,函询对象在收到通知3日内,应就函询事项向组织部门作出书面答复;三是对干部本人进行约谈提醒,约谈对象要就有关问题向组织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区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推动整改落实,提高关爱预警成效。
在预警结果应用上,该区规定乡科级领导干部一年内被实施一次Ⅲ级预警,或累计两次以上Ⅰ级、Ⅱ级预警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被实施两次以上Ⅲ级预警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戚善成 张璋 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