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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行动
2014-11-29 07:43: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856次 评论:0

莱芜市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营造和谐成长环境

      莱芜市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遏制影响青少年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经营行为,为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干净、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1月18日上午,莱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文明委副主任毕玉惠同志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参观钢城区友谊路小学和新兴路学校周边环境现场,听取友谊路学校领导、银山公安分局巡警支队、钢城区执法局和钢城区药监局领导介绍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参观结束后召开了全市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莱芜市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学校周边执勤执法的工作人员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将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中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担负起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责任,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毕部长在会上指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多措并举,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广大学校更要以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与,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和负责的精神,重拳出击,全面落实好《莱芜市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努力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毕部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协作,全力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攻坚战。通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让学校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销售,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在可能干扰教学秩序的地方无经营性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学校周边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烟酒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使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得到有效保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周边环境,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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