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山间的小路,杨静宇不知道跑了多少趟。
34岁的杨静宇是一名个体户,另一个身份是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的负责人。
2010年12月4日,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在呼和浩特市成立,发展到今天,已经有210位登记在册的义工,成员包括公务员、个体户、医生、公司白领、教师等来自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
在成立短短5个多月的时间里,义工们已经15次深入呼和浩特市周边山区,为需要帮助的人捐助食品、衣物、生活用品、药品等物资,价值3万多元。
“想成为一名义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贵在坚持。”杨静宇说,很多人都是一日雷锋,做好事难免有作秀的成分,作为一名合格的义工,贵在持之以恒。
据记者了解,想要成为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的义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在招收义工时,除了要求能长期做义工服务之外,还有严格的限制,如大学或大学以上学历、家庭和睦、有稳定的收入等。
“我们会对加入义工联合会的人进行了解,接受素质比较高的人成为义工,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义工联合会干一些不正当的事。”杨静宇说。
成立义工联合会源于一次感动
“我发起并成立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是源于一次感动。”杨静宇说。
杨静宇的感动来源于他的一次经历:2010年11月的一天傍晚,杨静宇和朋友开车去山西,途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县黑老夭乡时,汽车发生了故障。眼见天要黑了,无奈之下,他们敲开了一户农家的门。一位老年人开了门,知道他们的情况后,让他们住在了家里。第二天一早,这位老年人刘俊明坐着邻居的摩托车,到镇上帮杨静宇他们找来了修理工。刘俊明当时很穷,但他没有收杨静宇的钱,他的善举令杨静宇十分感动。二人修好车上路,就在去山西的路上,杨静宇萌生了组建义工组织、帮助山里人的想法。
“我是个体户,生活算不上特别富裕,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有一定的能力帮助他们。”杨静宇说,他把义工联合会的帮助范围主要定在山区,因为他觉得城市人即使再困难,得到帮助的机会也远比山区里的人多。
为了调查哪里最贫困、有最需要帮助的人,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的义工们几乎跑遍了呼和浩特市周边的偏远山区,了解第一手情况,让他们的帮扶做到有的放矢。
“山区里真正生活困难的是那些留守老人。”前不久,记者跟随杨静宇来到刘俊明家,这里是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设立的4个物资派送点之一。
刘俊明说:“家里的椅子、茶壶、杯子、碗碟都是小杨他们送来的。前些天我孙子病了,需要做个小手术,他们帮我们从呼市市区找的医院,还垫了不少钱。”
也许是看到了杨静宇的车子,屋里不一会儿就聚满了人。80多岁的老红军,70来岁的老大娘,40多岁的中年妇女,他们都曾接受过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的帮助。
“现在的农村,年轻力壮的人都进城打工去了,对那些无儿无女或者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来说,有人能陪他们聊聊天,就很高兴了。”杨静宇说。
村民李东对记者说,以前他很懒,不愿进城找活儿,家里生活一直不好。杨静宇他们就耐心地开导他,后来还帮李东在呼和浩特市市区找了一份传菜的工作。尽管现在不干了,但李东仍然很感激,“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在回城的路上,经过一家国营收费站时,记者发现,没有交费就通过了。杨静宇说,这段路他们经常走,有时候拉着东西一过就是10多辆车,收费站领导知道他们是做好事,沟通过几次,也就不收过路费了。
每到周六,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一般都会组织活动。
“有时候实在忙,走不了那么远,我们就在市里做一些公益活动,比如去公园捡垃圾。”杨静宇说。
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去山区进行义工服务时,一般是早上在市区集合,把车开到发送地点,开始发放东西。身体有残疾的,或者年纪太大下不了炕的,义工们会送到家里。发完物资后,他们就陪那些留守老人们聊天,帮助他们收拾屋子,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同行的医生义工还会为老人们义诊和发放药品。
“山区里的那些留守老人都很孤独,我们陪他们聊天,和他们一起干活,是他们最高兴的事。”杨静宇说。
注册难成为义工团体发展瓶颈
“由于我们的活动经费多数来自义工们的个人捐助,账目公开是必须的。”杨静宇说。
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的做法是每次活动以后,参加的义工都会开一次总结会,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记录物资的发放情况和活动经费是怎么花的,并在QQ群里公布。
如今,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在呼和浩特、包头都设置了扶贫站点。
随着知名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准备将家中闲置的物品交给他们,而捐赠产生的存放、运输等费用,仅靠义工们临时捐款,显然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杨静宇想到了义卖。
2011年3月,杨静宇找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民政局社会帮扶办,希望他们批准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在呼和浩特市中山路摆摊义卖。尽管当时负责经办此事的相关领导表示了个人的支持态度,但由于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没有注册,义卖最终未获批准。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注册,义卖、义演等募捐活动都是违法的,很多活动都会受限。
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刚成立时,杨静宇曾去过民政部门注册,但被告知“内蒙古没有先例,不能注册义工团体”。
“因为没有注册,很多活动没法开展,怕被取缔了。”杨静宇说,山东、广东、天津等省市的一些义工组织,由于没有注册就开展活动,被取缔了。内蒙古山区义工联合会也担心遇到这种情况,现在义工们的身份非常尴尬。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大部分义工组织都没有注册,然而,这些“非法组织”在用爱心做着一件又一件善事。法律上的不完善,让这些富有爱心的义工团体处境十分尴尬。
义工团体需要规范化和制度保障
“义工组织要想注册,必须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由于没有明确某一部门就是业务主管单位,很多部门担心,义工组织万一出现什么差错,难以承担责任,就相互推脱。”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王艺律师说。
王艺介绍,我国政府对于社团的管理,实行的是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办法。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团体要想在民政局注册,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
据了解,义工服务因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许多国家的义工服务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在国外,政府会制定一系列政策,扶持义工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例如返还所得税制度。此外,政府还把项目委托给义工组织。例如,陪有需要的老人聊天,是政府照顾老人的工作之一,政府将这项工作委托义工组织完成,政府向志愿者提供交通费、办公费等费用,从而达到双赢。
“国外义工组织成功的原因,最主要就是法律的完善和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王艺说。近年来,我国志愿者、义工组织逐渐活跃。不过,仅凭热情是不够的,没有合理、规范的制度和法律,就会出现打着义工旗号为自己谋私利的情况,从而造成社会对义工组织的不信任。
王艺认为,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问世于1998年,1998年,义工服务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字眼,当时的条例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理解。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放宽对义工团体注册的限制,让法律和制度跟上社会团体发展的步伐,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