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得让群众来评价
近日,笔者去一家银行办事,在将要办理完业务时,柜台里的业务员一声不吭地伸出手把评价器拿进了窗内,听到一声“谢谢”后,评价器又被放回了窗口外。本该由服务对象操作的评价器,却被业务员“主动代劳”了。这样给自己打分的结果会有多么“满意”。
如今,政府部门正在努力转型为服务性政府,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当下,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但是,由银行业务员的“高度自我评价”延伸出去,我们也需要警惕起来,不要让形式主义侵蚀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的制度,要让群众的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一些银行业务员在顾客办理业务时,把评价器藏匿或者所幸由业务员“代劳”,临到上级检查之时,甚至请熟人“友情客串”顾客。这样,一项本是通过群众评价来提高业务水平的制度最后演变成了群众不知情、自己为自己点赞的形式主义恶性循环,反而把群众变成了可有可无的角色,堪称本末倒置。
把群众放在第一位,让群众参与到服务部门的评价体系中来,既要靠工作人员的自觉,更要靠良好的制度。
我们知道,政府部门的服务窗口是连接群众的纽带,群众在办事时不满意,就是对该单位工作的不满意。面对群众的不满意,工作人员要敢于接受群众的评价,敢于面对群众的批评,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工作上的不足,以群众的合理建议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效率。这就需要加强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从思想和觉悟上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
另外,有效、合理的制度保障能让群众参与评价走得更深更远。让群众参与到评价体系中来是一项改进工作的好制度,而要保障这项制度良好运转,则需要制定另一套制度促使工作人员真心诚意地接受评价。让群众知晓自己的评价权,让群众评价公开透明地运作,让工作人员没有规避群众评价的条件……这些制度保障都需要配套,才能让群众真正走进评价体系中来,成为享受服务的主人翁。
践行群众路线,让群众满意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把“满意”与否的评价权真正交到群众手里,才是正途。(陈书海 萧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