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狂欢背后还需理性思考
眼下,对于热衷网购的群体来说,一年一度的“双11”狂欢日又要到了。“双11”是指每年的11月11日,由于日期特殊,被称网民调侃为像四根棍,因此有了“光棍节”的说法。近几年,每年的11月11号,以天猫为代表的大型电子商务网站都会利用这一天来进行一些大规模的打折促销活动,以提高销售额度,“双11”也从最初“光棍节”的直接印象,变成了购物大狂欢的代名词。
但是,作为新兴产业的电子商务行业,无论是电商或者顾客都需要审视出现的一些问题,狂欢的背后还需要各方静下心来理性思考。
一方面,电商“先涨价、后降价”的假优惠或少优惠备受诟病。一些商家把部分商品提价20%后,在“双11”当日再六折七折销售。商家们精打细算玩起了数学游戏,也难怪消费者抱怨“买的不如卖的精”。且不说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单说消费者上当一次之后会否再次光临,对商家的信誉就是重大的冲击。“双11”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品牌和口碑,让一锤子买卖给破坏了岂不是得不偿失?电商之所以在这几年异军突起,就是因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第三方支付解决了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引入了互信机制后才使得这个行业蓬勃发展。当铺天盖地而来的“全年最优惠”、“史上最便宜”的宣传口号,最后被消费者发现其实是“先涨价后降价”的小把戏时,肯定会使顾客感到不快。
最近,国家工商总局此前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大型电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电商用“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也不得虚构成交量、成交额。笔者认为,政府部门的适当介入,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之下,电商作为具有一定垄断势力的平台,存在着更多保护商家的动机倾向。而商家“先涨价后降价”行为的本质,是利用了消费者精力有限,无法逐一对新的价格作出合理评估这一行为。而价格正是配置市场资源“看不见的手”,商家耍小把戏扰乱价格信号,必须受到合理的监管。因此,工商总局约谈大型电商对于电商约束商家“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具有积极的约束作用。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自由支配收入的前提下,也应注意塑造合理的消费观。经常听到不少网友感慨,“双11”购物狂欢后才发现,为了折扣买了不少根本用不到或实用性不高的商品。的确,虽然经济学通常假定“理性经济人”,但实际当中面临琳琅满目的商品和五花八门的售价,消费者很容易有冲动的倾向。特别是女性消费者,经常自嘲再买就“剁手”,本质上也是面对降价后产生的一种过度消费需求。另外,由于电商引入了电子结算平台,相较传统的逛商场掏现金消费的模式,点一点确认支付的按钮一定程度上会削弱人们对自己支付能力的认识。因此,广大网民约束自己的非理性行为,在提升自我生活品质的同时,也要警惕不要让自己陷入“盲目消费”的陷阱。
总的来说,对于“双11”购物狂欢,笔者还是给予整体正面的评价,毕竟这一狂欢背后代表的是新兴行业的崛起,是国民消费能力上升的显示,对于促进消费内需也有着积极作用。同时,作为经常网购的一员,也希望商家能爱惜自己的信誉,电商能主动进行自律,政府部门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对不当行为进行合理监管,最后还需要消费者擦亮双眼,合理消费,真正买到物有所值的商品。 (庄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