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常态化贵在“文化熏陶”
从今年起,江西省全面启动“学雷锋、做先锋”江西青少年“十百千万”学雷锋活动,设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绿色环保志愿服务行动、敬老助老、阳光助残、援助贫困家庭等一系列学雷锋常态化项目,使“学雷锋做好事”蔚然成风。(据2月22日《人民日报》)
“雷锋没户口,三月来,四月走”。一直以来,各地在开展学雷锋活动过程中,都未能摆脱这样的“怪圈”。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今,一些地区推出各种鼓励政策,旨在希望学雷锋活动能实现常态化。如此举措固然值得称道,但“学雷锋”的意义,绝不是靠硬性制度的约束实现的,而应当通过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从而切实营造人人学雷锋、时时学雷锋的良好氛围。
同时,社会各方对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同样有必要,但是,如果将学雷锋先进与评选评优优、招考招聘、社会礼遇、子女升学、医疗救护、住房保障等利益挂钩,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比如说,在雷锋精神当中,助人为乐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那些乐于帮助他人的好心人们来说,他们在奉献爱心的过程中,并不会奢求任何的回报。
而一旦政府将评选评优、招考招聘等诸多利益化的东西与学雷锋活动进行挂钩,那么,无疑是对雷锋精神进行“物化”,而且,也很容易引发一些人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去“学雷锋”,而这样的“学雷锋”,显然已经失去了其本来意义。无论如何,鼓励广大公众,特别是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至关重要,但是,在鼓励学雷锋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
比如说,在当前各种媒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社会各方应当更多地大力宣扬雷锋精神,切忌宣传雷锋精神搞“一阵风”式的行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当中,都应当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忠诚于党、热爱人民、刻苦钻研、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我们相信,只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坚持不懈带头学习雷锋精神,那么,也便为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陈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