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上网也是一种良好素质文明
读了劲涛的文章《我们离文明有多远》(见宿迁日报2102年5月6日),很有感触。目前开展的“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评议活动是宿迁市“文明城市创建百日宣传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举出的生活中普遍存在的26项不文明行为,得到了广大网民和十米的热议。有句话说好,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对此作为每一个宿迁人来说,每一个人的一点一点的言行不仅体现着自己个人的文明素质,也标示着宿迁与文明城市的距离。
在列出的普遍存在的26项不文明行为中,其中“在网络论坛散布不负责的言论,或随意谩骂、攻击他人,污染网络环境”也作为一项文明行为提出来,我觉得非常有意义。大家知道,我们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可以说作为现代信息交流的平台,互联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已经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学习、交流和娱乐的重要方式。就宿迁而言,官方网站和民间网站比比皆是。但是,借助网络恶意诋毁、诬陷谩骂、造谣传谣、传播低俗不良信息,随意所欲的宣泄个人心中不良情绪等不文明现象的,大有人在。这不仅误导了社会的舆论导向,而且对净化社会风气、网络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最近,国家和地方都相继发出了有关文明上网倡议。宿豫区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网守则,规范了上网行为。我觉得这不是限制谁的自由,而是规范了一种行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里,不能因为网络的方便,不能因为个人恶好,就违心的随意发表自己不成熟的观点,来赚取网民的点击率。
应该说文明上网也是网民文明素质程度的一个表现。笔者认为,文明上网也要有一种制度来约束。在约束中规范自己的不良行为,给网站一个文明、干净的页面,因为,这毕竟是一个城市的对外窗口,更使一个城市对外软环境的一面大镜子。
建议成立由宿迁宣传、公安、司法等行业部门参加的宿迁市互联网协会,在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的前提下,倡导文明上网新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要向广大网民发出文明上网倡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国互联网协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害信息,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做到文明做人,文明上网;二要通过我们搭建起来的地方的互联网协会平台。把一个地方的官方、民间网站组织起来,制定一个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网络运作公共条款,教育广大的市民朋友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坚守道德底线,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更不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不在网络论坛散布不负责的言论,或随意谩骂、攻击他人、诽谤他人等不良行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做文明上网公约的践行者,自觉抵制网络垃圾,为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民间网站要对网民发布的消息进行审核准入制度,要以主流发布的前提下,对一些负面的帖子实行第一时间汇报、督办制度,对于一些恶意组织不明真相网民恶意炒作、人为的增加点击、置顶、加亮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消除负面影响。让“文明人上文明网,文明网站靓宿迁”的品牌效应,成为宿迁城市文明提升、市民素质提高的闪光点击。(金平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