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支撑,是我们不断开辟新征程、开创新未来的不竭精神动力。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相辅相成、相融相生。时代精神离不开民族精神,需要从民族精神中汲取养分;民族精神也离不开时代精神,需要用时代精神丰富自身的内涵,两者统一于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之中。雷锋身上带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烙印,也闪耀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光辉。民族精神孕育了他,他的事迹中映射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精髓;时代精神滋润了他,信仰与忠贞赋予他行动的坚定和追求的执著。雷锋用自己的行动对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作出了全面而又生动的诠释,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典范。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其思想根源来自个人对于他人、对于民族国家关系的正确认识。几千年来,中国人民深刻地认识到个人与他人、与社会集体、与民族国家的依赖关系,一直重视这些关系,并且强调把个人融入他人、融入社会集体和国家民族之中,知恩图报,讲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仁爱”和“仁义”,进而发展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在和平的日子里辛勤劳动,挥洒汗水以建设自己的家园;一旦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国家受到凌辱侵略,就挺身而出,不惜血溅疆场,“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这种极其宝贵的民族精神,在雷锋的身上有着极为生动的表现。雷锋把对个人与他人、与社会集体、与国家民族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永不忘本、感恩报恩的仁厚之心,上升成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思想品德。
雷锋同志生活的年代,社会主义建设尚处于早期阶段,缺乏经验,再加上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层层封锁,物质生活条件异常困难。但雷锋仍然以忠于祖国、热爱人民之心看待形势,指导行动。在他的眼里看到的不只是物质,还有精神;不只是个人,还有群众;不只是现在,还有未来。所以,在他心里存在的不是与个人幻想存在差距的悲观和抱怨,而是当家作主的人民,对于党和国家的感谢和热爱;他感到的不是个人欲望无法满足的种种痛苦,而是新社会带给他的幸福,是与旧社会的悲惨生活相比较的踏踏实实的幸福;他从来不停留在个人对于他人、对于社会的索取上,而总是考虑如何回报祖国和人民。这岂不就是我们今天提倡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不仅如此,雷锋从来不把这种由知恩图报激发出来的爱祖国、爱人民之情停留在感性的阶段,而是通过认真学习,特别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使之上升到理性的、科学的高度上,建立在牢固的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这就使得雷锋的崇高精神和伟大品质更加自觉、也更能够积极地转变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实践。在1961年的《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文中,雷锋写道:“我从1958年起,一直坚持学习毛主席著作……几年来,尽管环境一变再变,工作担子越来越重,可是我从来没间断过政治理论学习。”“3年多来,我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以及出车前、饭前饭后和业余休息等可以利用的时间,读完了《毛泽东选集》一、二、三、四卷,其中有些文章我读了很多遍。另外,还读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60多本政治理论书籍。”可以想象,对于一个原来文化水平不高、工作非常繁忙的他,这样坚持学习是多么的不容易。但是,也正是这种坚持不懈的学习成就了他,使得他在短短的几年里,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每个地方、每个岗位上都敬业奉献、锐意进取,让自己的生命到处闪光发亮。在岗位之外,他也时时处处“坚持从小处动手,从大处着眼的行动原则”,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扬乐于助人精神。“雷锋出差几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忠诚地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事业中去。这些岂不是时代精神?
雷锋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组成部分,是二者相结合的典范,昭示了我们今天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道路。如今,人们之间的相互服务关系比以往更普遍、更深刻:如果没有他人的服务,我们起码的生活,甚至日常的衣食住行都不能保障;如果没有日渐繁荣富强的祖国和人民群众的哺育保护之恩,我们的安全和发展更是无法想象。因此,像雷锋那样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感恩报恩出发,仍然是我们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正确道路。而从努力学习,特别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入手,也仍然是我们培养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正确道路。
雷锋精神有着鲜明的特色,那就是寓崇高于平凡,最直接具体、最亲切感人,也最易于被人民群众所学习和把握。五十多年来,雷锋精神一直被人民群众所喜爱,生生不息,其原因也在这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就应当学习雷锋精神,从这里开始。(执笔: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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