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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示交通事故非要血腥教育?
2012-02-14 21:11:2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724次 评论:0
评论:警示交通事故非要血腥教育?


  被撞飞的人弹向空中,满脸血污的孩子、轮椅上痛苦的妇女以及支离破碎的轿车……这些惨烈的镜头似乎都只能在电影中出现,但据《山东商报》报道,在菏泽交警日前公布的一则事故视频汇总中,都以直观动态呈现。

  从电视直播到视频上网,菏泽交警将一场场血与泪的交通事故,从过程到结果进行了真实完整的再现。相比于之前大多“技术处理”后的温柔,“原版带”因为“血腥”而令人印象深刻——这样会让那些不自觉的人看到血的教训,看到不遵守交通规则对双方将会造成怎样的伤害,触及心灵深处不被遗忘。不过,这种镜头带给人的刺激与不适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看待这一直观的交通安全宣传方式呢?

  正方

  以生命的名义

  宽容惨烈镜头

  通过网络视频观看了这一个个惨烈而鲜活的交通案例,感觉很复杂,有震撼、有惋惜,也有害怕。震撼是因为这都是真实的案例,绝非演戏拍电影;惋惜是因为很多不该逝去的生命仅仅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瞬间被夺走;害怕则是担心这样的人间惨祸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相信绝大多数人看了这些视频,都会产生和笔者一样的复杂情绪。

  其实不管是震撼、惋惜还是害怕,既然有了这些情绪,就说明这些交通案例视频对观看者产生了作用,发生了效果。而这正是警方所希望达到的社会效果,他们之所以公开这些视频镜头,最根本的目的正是为了教育广大网友和市民: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尽管也有部分网友觉得这些镜头太过惨烈和血腥,看了让人觉得不舒服,但是,以生命的名义,是足以宽容这样的惨烈和血腥的。换言之,如果眼前的惨烈和血腥能够让我们吸取教训,如果一时心理上的不舒服能够换来一世的平安和幸福,这无论如何都是值得的。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往往都是一出人间悲剧。尽管丧生于车轮下的生命已经永远无法感知人间的冷暖悲欢,但作为他们的父母、妻儿、子女,却必将承受一辈子的痛苦。很多时候,不管是车祸的肇事者还是受害者,都会把几个家庭拖入痛苦的深渊,蒙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

  尤其是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爆发式增长,目前城市交通肇事案居高不下,在车祸猛于虎的惨烈现实下,各地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却仍以传统方法居多,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盘等。不能说这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没有作用,但肯定没有菏泽警方的“案例视频”更有震撼力和说服力。

  苑广阔

  安全高于一切

  不必过多异议

  被撞飞的人弹向空中,重重地摔在地面,翻滚或一动不动;满脸血污的孩子、轮椅上痛苦的妇女……看着这些惨烈的镜头,恐怕谁都不舒服,但我们却必须得承认,这不是电影中的虚拟景头,更不是以夸张的手法拍摄出来的,而是事故的真实写照。

  车祸猛于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对与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关。如果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恐怕交通事故出现的概率会趋向于零。

  遵守交通规则。一方面增加惩罚力度,让其不敢违反。现在发现不遵守交规的概率已经大大提高,遍布的摄像头已经让司机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了。在惩罚面前,司机也已经变得小心开车了;另一方面需要教育载体。教育司机,如果仅仅停留在旧有的形式上,恐怕就会走过场,不会触动到心灵。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很是赞成公布车祸瞬间的视频,点击率越多,说明受教育的人越多。看着这些血腥的场面,想必没有人不被触动。

  生命高于一切。交通事故,受损伤的就是生死。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离世,看着血肉模糊的场面,在感觉上,肯定不舒服,但这却是真实的场景,没有夸张,没有虚拟,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唯有心灵被震撼,才会变得珍惜生命,才会遵守交通规则,才会小心开车。

  “血腥场面”都是用鲜血换来的,都是生命付出了代价,这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代价,这种代价还要延续多久?多看看“血腥场面”,就会敬重手中的“方向盘”,有何不可?

  郭文斌

  反方

  交通警示教育

  要有悲悯情怀

  非常理解交警部门“恨铁不成钢”的宣传心理,尽管交通宣传声势浩大,可绝大多数群众的交通意识仍麻木不仁,不愿作为。菏泽市将“血腥宣传”抬出来,对于麻木不仁者,真的是一种立竿见影的提醒。这就像面对一个顽劣孩子,立竿见影的教育方法,不是循循善诱,而是实施棍棒、体罚,让孩子产生恐惧感、畏惧感。

  可“棍棒教育”毕竟是反规律的,总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激活逆反心理、抵触情绪。如果过分摧残,还会给孩子带来终身阴影。所以,在民主、和谐、赏识教育观念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教育方式已受到了淘汰。

  “血腥宣传”同样会带来心理杀伤力,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恐怖、血腥、灾难等镜头,虽然能达到震撼人心的宣传效果,也会留下心理创伤和不快记忆。因为那毕竟是同类的痛伤,是残酷的伤亡细节。这种伤口沉淀到潜意识当中,就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快记忆。惨绝人寰的大灾难后,很多灾民容易罹患心理疾病,就源于这种残忍的强刺激。

  为了宣传效果,而让群众付出心理痛伤;为了提升交通理念,让群众用心理不快来置换。还是有点偏激冒进、违背科学了。毕竟,提升安全意识的目的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更多和谐、舒畅,过分强化效果,带来了安全意识的提升,但也带来了最终的不和谐,甚至是心理痛苦。这已经违背了宣传的终极目的。交通理念的进步提升,毕竟不是依靠极端刺激和血腥场面来提升的,而更需要循序渐进、深入持久地细化落实。

  随着时代的发展,心理关注、心理卫生发展已成为政府行政议程的重要构成。每位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心理温暖,否则,就是一种行政落伍。以此分析菏泽市的“血腥宣传”,同样是一种观念落伍,是一种心理体恤观念的滞后。

  雷泓霈

  纵然具有说服力

  当遵守图像伦理

  公示车祸录像,从实用价值看,能给人不小的现实教益;可“硬币的反面”——车祸画面过于血腥惨烈,让人不舒服,却也点染出它的负面效应。

  车祸瞬间,固然充斥着血腥与嘶吼、凌乱与悲愤的纠结。不过转瞬,生死之别、人情法理混杂等元素,已糅合成人世惨剧。如果全盘展示,能体现出事故的真实性、完整性,激发人内心物伤其类的悲戚。

  然而,将惨烈画面不遗余力地地呈现,弊端也难容忽视:录像用具体可感的图像,传递了悲剧蕴涵,却也渲染了残忍、绝望等情绪,使人望而生畏,心生郁结;事故“原生态”地播出,或许会调起受害者家属的沉痛记忆,这不异于对他们的“二次伤害”。尤其是小孩看了,血腥、死亡等镜头难免挥之不去,引起他们的恐惧感。

  车祸图像一方面告知了事故真相,让越位者深为震惊,引以为鉴;一方面“限制级画面”又逾越了伦理禁忌,可谓是进退维艰。换句话说,既要保障公众知情权,又要顾及个人隐私权、图像的引导效应,何以寻求“平衡点”,很是为难。

  实际上,在录像的真相与伦理禁忌的兼顾上,不妨借鉴灾难性新闻图片的处理原则——恪守“图像伦理”,用剪辑的技术策略,过滤掉血腥、暴力等场面;或以打马赛克的办法,避免出现“敏感”画面。菏泽警方在公布车祸录像时,不该“毫无保留”,而应对惨烈镜头“删枝剪叶”,使画面既有警示性,又不失温暖。

  佘宗明

  ■评判

  违法成本低廉 才是车祸根源

  警示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其前提依然是内因的塑造,强化内因的手段应当多样,临时的警示作用,实则有限,当心中短暂的恐惧消失之后,那种不自觉就会再度萌发。对于秩序的维护,自身素质固然重要,关键还在于制度建设和社会管理及时到位。假若,一些基于交通规则的制度并不完善,违规隐患得不到排查,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安全警示再强悍,也无法从根本上约束行人的行为。

  人们之所以违反规则,并非是因为对规则不懂、或者说是对后果认识不到位。而是规则管控不力下的侥幸心理作怪。有了“撞死你大不了赔钱”这样的社会心态,有了“花钱消灾”的处理捷径,交通违法的成本太过低廉,风险意识因此而大大淡化,从而滋生了视规则于无物的社会心态。不看清这一层,“血腥警示”除了增加观者的即效痛感,就是留下挥之不去的心理阴霾。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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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评论 警示 交通事故 血腥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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