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张教师向媒体反映,从去年开始,“捐款”成了工资单上固定的一项,让他不解又不愿。相关部门回应称,开展“一天一元捐”活动,是在按照长沙县委、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办事。
从教师工资单中扣除善款,不在于扣除数额的多少,而在于不能这样做,无权这样做。自愿是慈善捐款的前提,公民自愿为慈善捐款,慈善才会熠熠生辉。公权不征得当事人同意,强行从其工资单中扣除工资充善款,这是强扭的瓜,不仅不甜,造成慈款变味,而且还侵犯了公民权利。
不让慈善“被自愿”,不等于行政无所作为。政府和慈善机构完全可以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让社会力量都来关注慈善事业,包括为慈善捐款,用善款帮扶贫困,使最困难的人从中受益。政府和慈善部门不去这样做,采用行政手段达到目的,这是偷工减料,骨子里是懒政堕政作祟。
“一天一元捐”,慈款丧失真谛。对于教师“被慈善”的质疑,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称:你们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走在前面,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吧。”这种说法不仅不近人情,而且近乎蛮横无理。教师收入低,本来需要社会关注,即使教师富了,也应尊重其意愿,而不能剥夺其权利。强扣工资作善款,亵渎了慈善。受助者知道真相,也会不消受用。
慈善是一种境界,是自觉的善行,善行之事需要善做,而不能与其相反。即使要动员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干部职工居民捐款,也不能乱用权力,强征强扣。更不能打出“政治任务”的旗号,动不动给人扣大帽子。慈善需要尽快与市场接轨,这样路才会越走越宽。
●张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