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各单位的社会责任被充分唤醒,错时停车就可以按市场法则运行起来,最终必然会实现和谐、秩序与共赢。
错时停车办法在北京试行伊始,即遭遇停车费谈不拢、设备不支持、双方不信任这三大障碍。很令人吃惊,却又很现实。
原本,错时停车体现了城市公共管理智慧、资源共享理念、合作共赢原则,好好推行下去,定能有效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然而,甫一付诸实践即遇三大障碍,表明一些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亟须唤醒。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这种基本的社会责任,上述智慧、理念、原则在实践中必然阻力重重。
稍加分析这三大障碍即可发现,问题的实质都是利益。如果都把错时停车当成生财手段,都只想从中获最大的利益、尽最小的责任,那么,此事就难以顺畅推行。相反,如果能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稍稍统一一下,在获利的同时讲究一点责任,错时停车必将是一个多赢的局面。
这个责任唤醒,其实就在于任何单位都不该浪费资源。场地产权归属也许是你的,管理也是你的,但资源是大家的,大家的资源你不可以浪费。从总体上说,停车资源是一个城市的共有资源,城市可以统筹考虑,以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如果诸多单位停车场都空空如也,居民小区却无处停车,那么,我们很难用文明、包容这样的词汇来描述这个城市里的人。只有本着资源共享理念和互惠互利的态度,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座城市中,虽密度甚大,却井然有序,处处通达,如此生活起来才惬意。
有了社会责任这个大前提,思考问题的角度自是不同。即使一些单位把错时停车当成一个生财手段,也不至于把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前提,出现没这个前提就谈不拢的局面。比如,在看待收费问题上,就不是以“对外月租2000元”“白天停车一小时10元”之类的标准为思考和谈价的参照系,而是以停车场夜间闲着也是闲着、能收一元是一元、既得了利又方便了居民更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等为思考的出发点。
观念思路一变,所谓的几大阻力就都不是阻力了。收费标准和附近居民小区的停车标准将不至于差得太离谱,设备支持问题也就是一次性投入的事儿,通过政府部门、社区、单位等协商,解决起来恐怕不会太难。至于双方信任问题,有社会责任就会有基本共识,交流沟通会使互信的基础更牢固。
当各单位的社会责任被充分唤醒,错时停车就可以按市场法则运行起来,最终必然会实现和谐、秩序与共赢。
本报特约评论员 乔子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