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母进救助站”不能止于道德批判
“回去吧!孩子在这里(谋生)不容易。”说着这句话的时候,71岁的杨李氏涕泪交流。国庆节当天,刚到广州,她就被儿子送到了救助站门口,冷冷地留下一句:“他们会买票送你回去。”儿子转身走了,第一次出远门的杨李氏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杨李氏的遭遇并非个案,外地老人在穗遭子女遗弃的事时有发生,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每周至少接收2-3名类似遭遇的老人,特别在大小黄金周之后,这些被子女遗弃的老人还会增多。(10月20日《现代金报》)
子女们这样的行为,的确是罪不可赦的,对其进行道德批判、舆论审判等,一点都不过分。羔羊尚有跪乳之恩,乌鸦也有反哺之情,作为人,岂能没有半点感恩之情?岂能如此冷若冰霜?岂能这般对待自己的父母?这样去拷问当事父母的子女,显然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不过,要审视“送母进救助站”一事,却不能止于道德批判。毕竟,一味地进行道德谴责,并不能解决问题,下次再有类似事件发生,还是道德批判,那便会陷入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甚至让公众审丑疲劳。因而,必须对类似事件进行深层次的剖析与解读,才可能治愈这个社会顽疾,也才能避免下一次的悲剧发生。
对“送母进救助站”一事来说,一方面,这涉嫌遗弃罪。根据《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触犯该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现实的尴尬在于,法律依据有,但状告自己子女的父母几乎没有,法律便处于“真空地带”,对现实的行为无法进行必要的约束,便也不难理解了。
另一方面,仍需探究子女为何要将父母送到救助站的现实成因。是真的不孝还是另有苦衷?譬如,会不会是因为自己没有混出名堂,所以无颜见江东父老?会不会是现实压力太大让其失却了应有的情感表达?亦或是自己居住和工作的环境太过惨不忍睹,所以不愿父母见到后伤心难过?可恨之人也往往有可怜之处,现实的成因未明,急于对其进行道德批判,除却抒发了情感之外,并无多大的正向价值与实际意义。
当老人遭遇遗弃,我们需要制度兜底,这方能彰显制度温情,除此之外,我们仍需对现实的问题进行审视,方可更好地对症下药。一方面,则是应对遗弃罪重新审视,在征求民意的前提下,是不是可以考虑提起公诉?而不是当事父母的状告?另一方面,则是完善社会的上升渠道,营造更为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得见“向上的希望”。唯有如此,才是根治“送母进救助站”的治本之策,纯粹的道德指责,意义并不是很大。(杨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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