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志愿者之城”的3个启迪
崇文厚德、追求文明之风席卷全国大地,为着“文明”两字,人们无不欣欣以赴,社会文明大画卷令人期待。近期,各地“志愿者之城”之声日高,已经有部分城市为此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志愿者之城”是一个城市荣耀,理应是每一个城市要追求的目标。纵观华夏大地,能从建设“志愿者之城”中获得哪些启迪?
制度保障。“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志愿者是一个庞大群体,他们的善行义举遍布社会各角落,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障广大志愿者们的合法权益,有效激发社会从善向善热情。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出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推动建立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了制度化对志愿服务的重要性。
深圳的“志愿者之城”指标体系、武汉的“志愿者之城”规划纲要等,都是志愿服务制度化的产物。“体系”和“纲要”,让社会志愿服务目标更加明确,让力量凝聚、行动落实更有保障。全国各地在发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根据“要推动建立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地方特色,建立起一套健全、合理的志愿服务制度,注重从制度要战斗力,从制度要实效的创建思维。
模式创新。“仅仅做好事是不够的,还必须采取正确的方式。”约翰·莫利的话,道出了做事方式的重要性。发展社会志愿服务,模式是到达目标的“桥梁”。当前,人们志愿服务意识明显提高,网络、电子等新兴技术产品走入寻常百姓家。这些因素都为志愿服务模式创新带来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发志愿服务APP、“雷锋超市”等,吸引了社会大量人群积极践行善行义举,体现了志愿服务模式创新的魅力。在建设“志愿者之城”过程中,各地方理应充分重视模式创新,为广大志愿者搭建好理想平台,鼓励志愿服务在社会各角落开花结果。当然,不同地方应该结合当前时代特点和人文特色,才能更好地发挥志愿服务平台优势。
有心有力。“只有行动,才能决定价值”,做任何一件事情,空喊口号都难以获得实效。要把社会文明传播到各个角落,提升社会文明格调,让百姓受惠,不是简单地喊喊口号或者出几条空洞的“规定”就能如愿,而是要通过有系统、持续不断的行动来实现。建设“志愿者之城”,当然既要有心又要有力,让众多志愿者用实际行动来为之添砖加瓦。
在争创“志愿者之城”之际,各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调配资源,为社会文明建设尽心尽力,已经产生了阶段性成果。然而,文明是一个永恒命题,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在中途止步。未来,我们应以更加果敢、切实的行动,去摘取一个个硕大的文明果实。(江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