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放大志愿精神的快乐和幸福效应
“80后”导医志愿者徐海洋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几乎坚持每周参加北京儿童医院志愿服务活动,“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作为一名志愿者我却感觉到了像军人一样的责任与情怀,也因此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他曾特意对比过自己的照片,参加志愿活动后,阳光般的笑容多了起来,或许这就是参加志愿服务的巨大魔力。(5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
当作为志愿者的徐海洋,真正体味到了助人带来的快乐增量和幸福感增加,一点都不意外。一个人,经常用善意的行为、动作、理念,帮助别人,充分将助人、帮人,当做发自内心的习惯养成,其内在调节机制,就会充满太多的安详、满足感以及怡然自得,这可不是我说的,而是美国心理学家福赛斯的研究结论,“当你表现出善意的举动,哪怕仅仅是给别人让让路,大脑就会释放出多巴胺,血液中复合胺的含量也会升高,而这两种物质都会使人感觉更好”。“善有善报”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这也是诸多志愿者笑得非常灿烂的原因所在,因为他们有掩饰不住的快乐感。
青年志愿者行为不仅仅给他人解决了实际困难、难题,他们更是无形的“心理大使”,自我得到内心松软、柔软、快乐和幸福的同时,更为社会送去更多的守望相助的人际温暖、赤胆忠诚、悲悯慈善、扶贫济弱的精神信任和能量。这种快乐意义和精神价值,比做好事更有传播意义和导向价值。
这就是快乐秘诀:向内寻求,成为一个豁达、奉献、无私的助人者,这种心性无私、注重修身的人,才更容易成为真正的快乐者,而不仅仅是外在的财富堆积、权力满足。因为物欲带来的快感和满足是短暂、肤浅的,经不起考验的,而只有内在的付出和奉献,才是幸福和快乐的永久动力。我们挖掘这些快乐因子、幸福因子,不仅是志愿精神的时代性升华,更是精神发展不可或缺的主题转移。
想到了学雷锋的快乐效应,比如,某位退休老人,生活并不宽裕,“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地给贫穷山区的好几个孩子寄钱”,“家人都不知道”,偶然被媒体知道了,将他描写得非常悲情。“老人笑着说,媒体可能误读了他,他从来没觉得这么做有什么悲情,而且一直非常快乐。想到那些坐在教室中读书的孩子,觉得非常快乐;想着自己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想到自己能帮到别人,觉得非常充实和幸福”。我们用太多的凄苦惨淡来界定和描述助人者、志愿精神,根本就是一种误解误读,是一种错误的心理认知。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是的,因为未曾深入体验过志愿精神背后的内心快乐,未曾目睹到慈善浇灌出的快乐花朵如此娇艳夺目,小而言之是一种阅历缺憾,大而言之是一种精神认知的空白和无知。与志愿者的恬淡自如、无私无欲、包容开阔的快乐相比,我们的一味逐利、一味自私,以及振振有词的人性冷漠,何尝不是一种落伍和人性的偏执狭隘呢?“人”的发展现代化,如果摆脱不了这种“私”的纠葛、残绕,根本达不到、也体验不到这种开阔中的快乐、快乐中的开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强调,“要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我们在积极弘扬志愿者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的同时,更要挖掘这种精神快乐、人格豁达、心态幸福。这种精神意义,对于志愿精神的推进,要比物质诱惑、功力牵引,更有震撼力,更有磁力和影响力。让更多人,成为快乐的志愿者,让社会成为奉献的社会、快乐的社会!(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