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用奉献赢得群众信任
李应鸣年过五旬,是栖霞法院的一名老法官,她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先后被评为区优秀共产党员、南京市优秀法官、江苏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
原来铁路上发生的人身损害,是由铁路法院审理,按1979年的相关文件规定的较低赔偿标准执行,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李应鸣用过错推定原则成功审理陈秋鹏等诉讼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南京东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认定铁路应尽高度注意义务,并按最高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赔偿标准,判定铁路给予伤者和死者进行赔偿。此案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辽宁、湖北等地的铁路部门千里迢迢到栖霞法院了解审判的经过和适用法律等。
同事们说李应鸣有三个“不积极”:休息不积极,吃饭不积极,下班不积极;又有三个“积极”:开庭积极,调解积极,越干越积极。张羽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