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天
王修 陆迅
“快看,丁所长又来看我们来了!”“后面怎么还跟那么多人?”
“快过年了,我请你们一起看大戏!”2月3日,江苏省宿迁市虽是冬雨绵绵,但在宿迁市宿豫区卓圩敬老院内,却是春意融融、欢声笑语。由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副所长丁一和全国“最美警察”、宿豫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陆迅负责牵头主办的“在你身边”警民春节联欢晚会正在卓圩敬老院内上演。
“这已经是我第四年陪孤寡老人过年了!”丁一的老家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由于派出所工作繁忙,她已经整整四年没有回老家过过年,正因为如此,她已经把辖区百姓当做自己的亲人,习惯了每年春节和辖区群众一起过年。
(小)困难群众的“好闺女”
2005年,年仅21岁的丁一从江苏省南京森林高等专科警察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工作,在卓圩社区一干就是8年。8年来虽身处异乡、举目无亲,但她早已把社区当作自己的家,把辖区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在辖区老人们眼中,她是最亲爱的“警察闺女”;在困难群体心中,她是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在孤残儿童口中,她是最亲切的姑姑。
一次下社区,丁一在与卓圩居委会干部聊天时,得知二组居民刘某的丈夫在2008年因患重病去世,家境十分贫寒。她主动向所领导要求与其结成帮扶对子。丁一先后多次带着油、米、面等物品看望刘某,了解她家的生活情况,并积极与镇党委、居委会协调联系,帮助她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2010年端午节,丁一在走访慰问了辖区内自己帮扶的五位贫困户后,带着新鲜的粽子来到刘某家过节。“三夏”大忙时,又主动来帮助她家收割小麦。“俺没想到她真能来收割小麦,她不但来了,还带人带车,一气忙了三天。自打俺有了这个‘警察闺女’,真的特开心。”刘某逢人便讲。
“自从丁一和我结成帮扶对象以后,她就像亲闺女一样,经常来家嘘寒问暖。有了她,我对生活又有信心了。” 辖区居民卓某说:“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她,她自己工资也不高,几年下来,给我们买的东西也有好几千块钱。”今年60岁的卓某,由于家境贫寒,一直没有成家。后来,收养一个女儿。爷儿俩相依为命,平时靠打零工供女儿读书,家庭生活十分窘困。
丁一每周都要到卓圩初中了解卓某女儿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她购买学习用品。现在,卓某女儿已经读到了高中,并且成绩一直稳居班级前茅。
(小)服刑犯的“贴心朋友”
2011年大年三十,刚结婚不久的丁一带着爱人来到辖区的石春林(化名)家,给老人带来水果、酒、油等过年礼物,给孩子小想、小旺带来了新买的羽绒服。在社区工作中,丁一了解到辖区的石某因为犯罪正在监狱服刑,在其服刑期间妻子改嫁他人,家中只有两位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看到他们家情况比较特殊,经济状况也比较窘迫,我就利用空余的时间经常到他们家走访,尽量帮助他们!2007年8月份,石某被假释回家。在这期间,我多次上门对石某进行帮教,从那以后石某再没有过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石某的家庭情况,丁一熟悉得就像自家的情况一样。
2010年11月凌晨,石某失足掉进河里溺亡,他的不幸意味着一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两个孩子失去了亲爱的父亲,丁一知道此事后,多次到石某家中,安慰年迈的父母以及年幼的儿子。
“石某刚去世的时候,他的家人天天以泪洗面,经常看到二位老人抱着石某的照片默默流泪,两个孩子也因为父亲的去世变得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当时我心里也非常难过,我一次又一次走进这个家庭,用自己的真情、用坚强的话语来安慰他们,来点燃这个家庭重新生活的希望,我对他们说:‘我是外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我就把你们当成我的亲人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丁一非常感慨。
在丁一的诚心帮助下,石家人逐渐走出了失去亲人的阴影,开始重新积极地面对生活。
(小)特殊群体的“小保姆”
自从踏入工作岗位,丁一始终怀揣一颗爱民之心,凭着一股不放弃的精神,用真情换来了群众的真心,架起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
徐凯是一名残疾少年,右腿残疾的母亲白天在厂里帮人干点零散工,家里只剩下徐凯一个人躺在床上无人照顾。长期以来,丁一默默扮演着妈妈的角色,经常带着书籍、玩具、营养品到其家中与小徐凯聊天、帮他做腿部按摩、教他读书认字,还为小徐凯买了轮椅、座便器等物品,方便他日常生活起居,定期她还会推着轮椅带他出去转转,现在的小徐凯变得开朗、活泼多了。2010年,经医生鉴定徐凯为一级残疾,丁一又帮助其办理了残疾证,紧接着又到居委会为其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丁一打听到宿豫区中医院有一个专门的残疾人康复中心,便带着小徐凯找到那里,请医生为其定期做康复训练。
丁一时时心系群众疾苦,处处把辖区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看待。8年来,她帮助10户困难群众解决低保就业问题、自费2万余元为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主动接送100多名孤寡残疾群众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为80余名因各种原因无户口和户口主要项目差错的群众补录和更改。她所在的社区三年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无一人上访告状。她先后被分局评为“十佳社区民警”“十佳科技强警先进工作者”和“十大标兵”,被市公安局评为“社区警务之星”“爱民实践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并被荣记“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