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学子共沐公平教育阳光
为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太仓市大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困助学体系,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工作,确保每一个贫困学子平等享受受教育的权利。
政府财政资助体系全覆盖
●学前教育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要求,太仓市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正式实施。2012年,资助贫困幼儿356人次,到位资金17.8万元。2013年度资助贫困幼儿320人,到位资金16万元。
●义务教育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太仓市按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优先给予资助。2012年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1204名学生获得生活补助,补助总金额为152.525万元。其中,初中348人,补助金额为43.625万元;小学856人,补助金额为108.9万元。2013年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1489名学生获得生活补助,补助总金额为158万元。其中,初中364人,补助金额为45.5万元;小学1125人,补助金额为112.5万元。所有资助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由县级财政按时拨付到位、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普通高中
太仓市共有普通高中3所,在校生共计5277人。2012年度,通过申请、评审和公示,全市共计338位贫困生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达63.4万元。2013年度,共计415位贫困生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达74.05万元。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及学习表现,具体分为两档,第1档1500元,第2档2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市财政承担,太仓市财政部门在10月30日前将助学金经费拨付到学校,学校按太仓市教育局与太仓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的名单按学期直接发放给学生。
●中职教育
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太仓市中职资助工作以“免”“补”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地实施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强化资助工作宣传,构建资助工作体系,确保资金保障,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2012年度,全市中职国家助学金经费支出177.4万元,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608.5万元,获得资助学生总人数达2368人。2013年度,全市中职国家助学金经费支出25.875万元,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782.35万元,覆盖学生人数达3345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太仓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实施和发展态势,不但做到了制度完善、操作规范,而且做到了以人为本、应贷尽贷。截至目前,太仓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资助贫困大学生156人,发放助学贷款80余万元,保证了寒门学子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做好贷款过程管理与回收工作,贷款回收率100%。太仓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授予首批“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帮困助学机制完善
各中小学校均成立了帮困助学机构。如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的南园基金社、太仓市一中的爱心社等,每学期,教师都捐出自己的一日工资,学生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充入帮困助学基金,随时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爱心援助。
社会各界关注贫困学子
太仓市积极倡导全体市民关注学生资助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部分部门采取与贫困学生结对的形式,一对一帮扶;部分企业建立助学基金,健全帮困机制;更有很多市民自发个人结对资助贫困学生。2012年,共收到社会捐赠的助学经费144.8422万元,2013年,共收到社会捐赠的助学经费184.3248万元,呈良性增长。社会捐赠助学主要由学校为主体进行操作,直接向贫困学生发放。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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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免费班 为切实保证弱势群体子女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太仓市于2001年秋季起设立免费初中教育班,招生对象主要为全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太仓市常住户口且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扶持的城乡贫困户和其他有特殊困难家庭(因灾、因病、因残等)的品学兼优应届小学毕业生优先录取。该项工作于每年秋季实施,向全市小学发放招生通告,由各小学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配合做好免费班的报名工作,经太仓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新区中学承办。学生在校三年期间免交全部杂费、书本费、校服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和学校组织的学习及活动费用;免费给予每位学生人身平安保险;对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享受在校其他学生的一切待遇。市财政每年拨付资金60万元用于免费班运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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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在校生 2012年,太仓市对特殊学校在校生实行“教育零收费”政策,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就餐费全部免除,保障了特殊儿童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