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图文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他们通过制作传播“虚假营销软文”,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来牟取暴利。日前,泰州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位于福建福州、三明等地的多个窝点,抓获112名涉案嫌疑人。截至案发,该团伙已非法获利1.2亿元。
“本地媒体”发布虚假营销软文
今年8月,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多个冠以“泰州”地名的微信订阅号,频繁发布一些关于壮阳鹿鞭膏、减肥产品等引诱消费性质极强的产品营销软文。这些微信订阅号一部分为个人注册,一部分使用个体户身份注册。
通过持续关注,民警梳理发现本地已接报的多起网购“假货”警情,均与上述公众号有关。而10月10日,姜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自己被网络诈骗,其所买的“三无”保健品也是其中一个订阅号所发的商品。经过缜密分析,警方确认这些涉嫌帮助实施网络犯罪的“本地自媒体”背后,实则是一个以福建人周某为首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
10月29日,收网时机成熟,姜堰警方组织警力奔赴福建福州、三明两地同时收网,成功捣毁该犯罪团伙的4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2人,现场扣押作案使用的电脑50余台、手机700余部,及时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专业”服务网络骗局
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归案后,对其通过发布虚假营销软文,帮助其他诈骗团伙“吸引”受害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周某交代,2017年其注册了4家网络公司,起初是做正规的广告流量业务,但推广工作量大、效率低,公司效益也不好。2019年底,他发现一些做“虚假营销软文”的同行竟一夜暴富,按捺不住的周某急忙向他人“取经”。
尽管事后知道这些同行是在帮助他人实施网络诈骗,营销软文中涉及的“产品”都只是诈骗团伙的道具,但为了牟取暴利,周某还是纠集家中的几个亲戚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随着联系的诈骗团伙增多,周某公司的员工越来越多,“业务量”也直线上涨。据了解,该团伙内部层级分明,分为六个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组员负责注册大量以全国各地地名开头的公众号,每天编辑虚假营销软文后发送给组长审核,再经老板签发后在公众号上发表。发布的“营销软文”内容涵盖了壮阳鹿鞭膏、减肥产品、黑发、驼奶等多类产品,文章尾部均留有相关犯罪集团实施诈骗专用的联系方式,帮助引诱受害人添加好友实施诈骗。
信息网络犯罪团伙1年牟利1.2亿
民警侦查发现,这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主要利用员工的家庭成员注册的各类个体工商户主体开设微信公众号,团伙成员再通过为多个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营销推广服务并收取费用。截至案发,该团伙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数量已达到了5000多个。
据周某交代,他们一般根据营销“产品”的售价与诈骗团伙商定推广费用,通常是按营销软文每个点击量几毛到几元不等的价格收费,有时一天的收入就能达到数百万。从2019年底至案发前,该团伙已累计非法获利1.2亿元。目前,该团伙包括周某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切勿轻信网络平台发布的营销软文内容,购买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如果因轻信他人转账后发现被骗,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泰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