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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年中会议提出放权民间
2012-02-14 12:13:55 来源: 作者: 【 】 浏览:2128次 评论:0

  7月6日,2011年民政部年中分析会暨民政论坛会议在呼和浩特市胜利闭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作工作报告,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姜力、窦玉沛,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陈传书出席会议。会议由副部长姜力主持。会议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会议期间,民政部各司局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报告了上半年工作进展和下半年继续抓落实的措施,各地交流了创新民政工作的经验,并开展了分组讨论。

  会议全文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此次会议上讲话内容的批示。批示指出,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减灾救灾工作,惠民生、聚民力、解民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议中做了“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创造民政保障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新成绩”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抓紧实施年初安排,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半年要继续抓住机遇、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要抓紧规划编制,加快政策创新,注重标准建设,改善社会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为“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李立国强调,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能。要发挥城乡社区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平台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发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减灾救灾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支持作用,发挥数字民政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中的要素作用,发挥民政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民政工作,完成下半年民政工作任务,以与时俱进的勇气、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年中分析会后,民政部提出六项举措

  结合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民政部对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了六项举措,在第四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中,强调了“要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的导向作用”。六项举措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创制。落实《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关于落实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和3个部门规章;联合有关部门报批《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等国家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的出台;推广省级政府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高龄老人补贴、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地方性政策。通过一系列制度性的安排,缩小贫富差距、填补收入“短板”、促进社会心态平衡,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政部门负责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是我国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抓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保证人民依法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探索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城乡社区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抓好村委会、居委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格局,引导社区多元建设主体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三是建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在“十二五”时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中,将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灾害救援服务、优抚安置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专项事务服务等统括为“社会服务”,列为单独门类,独立规划编制,纳入民生指数指标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将“基本社会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涵盖9个方面的民政业务,目标是人不分老幼、地不分东西、居不分城乡,从制度层面人人享有基本社会服务,开展好面向全体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和流动人口的各项基本社会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要求,抓紧协调做好社会组织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拓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对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与有关部门协商认可后,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在消除社区社会组织成立门槛的同时,要着重推进县(市、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它们立足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要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服务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引导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公益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人才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合理和普惠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徒有其名、不起作用的社会组织,要参照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强活动监管的信息披露,加快形成反映淘汰、实现退出的社会机制。

  五是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要积极推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出台和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项制度,逐步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共同推进专业社会工作的局面。通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帮扶服务,对残疾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和社会功能缺失人员进行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功能、回归社会。

  六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人性化、亲情化的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殡葬管理与服务等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提升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培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要贯彻落实国办即将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流浪根源治理,明年底要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对“三无”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保证婚姻、收养登记合法、规范、文明、便民。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和绿色殡葬业态,到明年底达到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众。

  民政年中分析会,展示“民生清单”令人瞩目

  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晒”出的一份“民生清单”令人瞩目:

  ——今年上半年,中央下拨救灾资金16.2亿元,灾害救助惠及9000万人次;

  ——城乡低保制度惠及7522.7万人,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同比增长28.5%,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同比增长39%;城乡医疗救助惠及5477万人次,农村五保供养惠及554.2万人;21个省份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惠及480.1万户次;

  ——下拨各类优抚安置经费385.67亿元,惠及655万人;

  ——孤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惠及65.6万人,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

  ——惠民殡葬政策已在11个省99个地级市407县实施,覆盖4.73亿人口;

  ——春节前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10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共8707.6万人。

  与此同时,一大批社会服务设施建成投入使用,惠及了广大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等群体。

  “民政工作成效,最终体现为人民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李立国表示,以上成绩,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彰显了民政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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