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将追究领导责任
近日,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安监局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该工程具体包括30条措施,内容涵盖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营运驾驶人管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等。
据悉,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将建立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联合督查制度,实施公路客运企业红、黄、绿三色交通安全信誉等级管理制度。信誉等级高的,各地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给予政策优惠和大力扶持;信誉等级低的,将在车辆检审、银行贷款等方面强化监管。
我省将严把客运行业市场准入关,积极稳妥推进客运线路公司化改造,严禁挂靠经营。全面清理卧铺客车超长途班线,执行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设立营运驾驶人“荣誉驾驶人”和“黑名单”驾驶人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运输企业安全状况排名,客车重大事故信息一律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
江苏省交巡警总队负责人介绍,交巡警部门将根据GPS记录数据严格依法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充分利用道路监控系统、高速公路智能管理系统、交通违法拦截系统等科技手段,提高路面执法管理能力。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我省将对发生1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进行挂牌督办,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原则上要追究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较大交通责任事故原则上要追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