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千户家庭喜挂“五好文明家庭”奖牌迎新年
沭阳县评出千户“五好文明家庭”,县文明办近日将“五好文明家庭”奖牌发放到获奖家庭,颜集镇方圩村方庄组方美才等家庭喜挂“五好文明家庭”奖牌迎新年。
2012年,沭阳县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县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夯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书记蒋建明对“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非常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等单位,把这项工作做好。为落实好领导批示精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花共同制定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规定凡在沭阳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包括在沭阳工作、学习、投资创业的外省市人士的家庭,均可参评“五好文明家庭”。“五好”即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在评选过程中,沭阳县采取分级评选的方法:先由各乡镇(场、街道)评选表彰乡镇级“五好文明家庭”,在此基础上,优中选优推荐参加县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县文明办等单位从各乡镇、场、街道推荐上报的乡镇级“五好文明家庭”中,选出1000户家庭,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审阅,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同时将这1000户家庭情况送到县公安局进行核查。经过公示接受群众举报和县公安局的核查,对家庭成员中存在赌博、酒后驾驶、偷盗、不孝敬父母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家庭,取消其评选资格,被取消评选资格的家庭全县共有46户。最终,全县共有954户家庭由县委、县政府发文进行表彰,颁发“五好文明家庭”奖牌。
在奖牌悬挂工作中,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分别举行简朴的奖牌悬挂仪式,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获奖家庭代表、一般家庭代表参加仪式,将“五好文明家庭”奖牌悬挂到获奖家庭的门庭等醒目位置,增强获奖家庭的荣誉感。将县委、县政府关于“五好文明家庭”的表彰决定文件复印后在政务公开栏、各村务公开栏等醒目处予以公布,扩大宣传效应。通过“道德讲堂”等形式对“五好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加以宣传,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沭阳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