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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优先安置困难群体的就业
2013-04-22 06:34:58 来源: 作者: 【 】 浏览:959次 评论:0

 靖江优先安置困难群体就业
 

    日前,靖江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并要求优先安置“4050人员”、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六类就业困难群体。

  据了解,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将遵循“因事设岗、适度开发、按需定员、总量控制”的原则,适度确定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规模。主要优先安置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六类特殊就业困难群体。
  该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被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三年内享受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按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10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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