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4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近年来,灌云县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难题,切实让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做到让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将46878名城乡困难群众被纳入医疗救助范畴。
一是健全救助制度。先后出台《灌云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和配套政策文件,实现医疗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扩大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群体,将“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大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的弱势群体。
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相应提高救助比例和上限,增加救助病种,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
四是简化救助程序。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有效衔接,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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