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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士注意!5月1日起,这种行为违法!
2021-05-03 20:24:4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90次 评论:0

   随着城市里养犬市民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频频出现。遛狗不牵狗绳是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虽然很多城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法规来制约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但是仍有一些犬主对此不以为意。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法规。
   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携犬出门,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话,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
   其他法规链接:《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携犬外出或者乘坐电梯的,应当对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怀抱,或者装入犬袋、犬笼。
   违反规定,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犬只,并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无锡市犬管办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中也明确: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犬不牵绳或者犬只乘坐电梯不牵绳、在禁止遛犬区域和时间段遛犬的,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犬只。(供稿:无锡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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