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保、轻便的电动车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由于充电不规范、电瓶老化等原因,各类电动车自燃引起的火灾事故也屡有发生。无锡滨湖警方提醒您注意防范。
一、相关警情
2021年4月15日,事主张某报警称:某小区北门有辆充着电的电动车着火了,旁边停了很多其他电动车,情况很危险。
2021年4月18日,事主周某报警称:仓库里电动车着火了,一些物品被烧毁,已没有明火。
二、原因分析
1.部分群众缺乏消防安全意识,蓄电池超时限过度充电,充电池、蓄电池持续发热导致自燃;
2.充电器和蓄电池型号不匹配,参数型号的不匹配致使充电过程中高压过高,电池失水加剧,升温过高导致爆炸;
3.蓄电池“超期服役”,平时不注重检查和更换;
4.自行修理或交付给非专业人员修理,随意改动内部线路,可能造成电动自行车内部线路错乱,进而引发火灾。
三、防范措施
1.应选购、使用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电池。
2.充电时严禁用物品覆盖住充电器,保持充电器通风散热,检查充电器的风扇是否运转。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加强日常自查自检。需经常对电动车的电线、电路等方面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过热自燃事故的发生。
4.不充电的电动车请勿和充电的电动车放在一起,以防火灾事故造成更大损失。充电时,车与车保持一定的间距,避免一车事故时,波及多车;并且尽量不要有可燃物,以防止发生火灾时迅速蔓延。
5.在充电前,应当先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入电池的充电插座中,然后再将输入端接通电源;电动车充电孔插头和电源插头都要插到位,不要插到一半,否则容易发热产生火灾。
6.适当掌握充电时间,一般情况下平均充电时间在8小时左右。若是充电时间较长,热量积蓄较多,导致电瓶发热,极易引发火灾。
7.要使用配置相符的充电器,切忌乱用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严禁擅自拆除电池盒,避免事故的发生。对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部件定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8.充电结束后,要先拔下充电器输入端的220伏交流电插头,然后再拔下输出端插头,插拔电源时,手必须保持干燥;电池长期不用,必须充足电后存放,并保证每月充电一次,否则会减少电池使用寿命。
9.电动车的置物箱与置物架请勿放置可燃物、易燃物,以免受到高温后发生火灾。
10.电动车应定期请专业维修机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供稿:无锡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