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三名男子藏身货车意图离开扬州主城区被处罚
2021-08-09 08:38:45 来源:速新闻 作者: 【 】 浏览:765次 评论:0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警方通报:2021年8月6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对赵某(男,44岁,江苏邳州人)、刘某文(男,37岁,黑龙江人)、张某云(男,40岁,江苏宿迁人)、张某鹏(男,34岁,黑龙江人)等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作出行政处罚。
   现查明,8月5日16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启扬高速扬州西收费站疫情查控点,对扬州某运输公司牌照为苏K81XXX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出城检查时,发现该车上除司机赵某外,还有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3人藏身货厢内。进一步检查发现,除司机持有通行证,能提供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绿色)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外,其余3人均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根据扬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赵某在明知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人未取得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情况下,仍将上述3人藏身货厢内,欲带离扬州主城区。赵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赵某、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对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速新闻  编辑:陆启航)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上一篇假的!假的!谨防疫情期间诈骗新.. 下一篇出门如何防疫,看这里!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2 Xung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018397号  迅哥有约  版权所有
网站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东路8号  联系电话:0527-82168048

苏公网安备 321311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