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央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到现在已经5年的时间,数字人民币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推行。尽管对于大众来说,数字人民币始终保持着神秘感,不为公众所熟悉,但骗子却已经在开始利用这一新事物进行诈骗。
一、典型案例
11月上旬,市民张女士接到自称公安民警的骗子的电话,对方以其涉嫌社保欺诈为由,要求张女士配合,还出示检察机关的“强制冻结执行书”,称将强制冻结其财产。张女士按要求把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验证码等告诉对方,并打开会议类APP的视频功能,拍了个人正面照片发送对方。骗子利用上述信息,为张女士申请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将其银行卡里的30余万元全部充值到数字人民币钱包,再转至自己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二、案件分析
1、作案时间:一般在法定工作日白天9时至17时公检法工作时间;
2、选择对象:没有特定目标;
3、作案人员:团伙作案,分工明确,配合严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
4、作案手法: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来电恐吓受害人,称其涉嫌社保欺诈、洗钱等,需要配合调查,然后将电话转接相关单位进行核实,一步步引导受害人开通数字人民币,将其转入“安全账户”。
三、警方提醒
1、数字信息时代电信网络诈骗频发,骗子也会不断利用新技术将诈骗来的赃款转移,试图逃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我们要提升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警惕任何企图索取数字人民币App登录和交易密码的行为。
2、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等形式发逮捕证、传票等文书。
3、一旦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第一时间保存好手机号、微信等信息以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立即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96110,快速止付,挽回损失。(供稿:无锡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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