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恐吓式诈骗”案件有4类:
一、伪装成“黑社会”“仇家”“债主”等角色,打着受害人的亲属被绑架、被拘禁的“旗号”,勒令受害人向指定的银行户头转账汇款;
二、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包裹内藏有违禁物品”“法院开庭传票”等手段,让受害人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汇款;
三、假借医疗机构之名,以受害人亲友“生命垂危”等为幌子,利用受害人关心急切的心理,向犯罪分子的账户转账汇款。
四、诈骗分子通常以“黑社会”为名,利用群众害怕“惹事”的心理,对受害人及其家人进行人身安全威胁,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诈骗分子主要通过各种不法渠道获取侵害对象的家庭信息,利用普通人“怕事”,宁愿破财免灾的心理进行敲诈。一些心理素质较差特别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关系较多、与他人有矛盾纠纷的人,极易上当受骗。
警方提示:市民在接到此类恐吓诈骗电话时,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慌张,要认真分辨真伪,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同时,不要轻易透露自身以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对来历不明的恐吓诈骗电话和手机短信,先“冷淡”对方,借机及时与家人或朋友商量,不要因一时紧张中了骗子的圈套。骗子打恐吓电话的最终目的是骗钱,当对方以“花钱消灾”“对你不客气”为借口让你汇钱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头脑冷静。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和陌生账户汇款、转账,不给骗子机会。
接到家人或亲友“被绑架”类的电话时,可从侧面试探性了解当事人目前境况,表明当事人不接听电话将坚决不汇款、不转账。通过让当事人本人接听的方法判断真假,若是对方始终回避让当事人接听电话,若无法确定信息的真实性,也可以用“当面给钱”、“见人给钱”等方法予以应对。如果对方一再搪塞、推脱,并进行言语威胁、恐吓,也说明极有可能是诈骗。
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获案件,避免上当受骗。(供稿:扬州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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