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但仍有少数人不遵守防疫要求,隐瞒个人行程,不配合流调等情况仍在出现。
相关案例:
1、故意隐瞒行程轨迹。3月15日,无锡一男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无锡市人民医院在核酸检测中发现李某旭(男,48岁,现住新吴区,目前己被隔离治疗)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调查,李某旭曾于近日两次驾车往返上海,但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在“门铃行动”期间也未向核查人员主动报告,且未按照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第78号通告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仍多次外出,致使新冠肺炎有传播危险。李某旭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已对其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核酸检测报告。曹某为逃避宿迁市宿豫区某卡口的疫情防控检查,使用变造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当场查获,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3、违反规定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3月7日,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东风新村某棋牌室内有人聚众赌博。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现场查获涉赌人员4名。经查,参与赌博的4人因赌资未达到处罚标准,民警对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营者徐某违反《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号通告》中“所有棋牌室、麻将室一律暂停开放”的规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徐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要求该棋牌室暂停营业。
4、违规擅自营业。3月10日,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洪门派出所民警在洪门工业园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园区内一家公司的熔炼车间在疫情管控期间仍然违规生产作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海州警方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5、强行闯卡并辱骂或殴打防疫工作人员。3月6日中午,一男子驾车经过灌云东高速出口疫情防控查验点时,未按规定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强行闯卡,并辱骂劝阻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灌云警方依法对陈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6、编造虚假疫情信息。3月14日下午,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小区业主在其业主微信群里发布不实消息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当天下午3时许,周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自己在网上看到的视频发到其所在的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并在群内虚构称,此视频系疫情期间发生在泰兴某小区的一起小孩因上网课问题引发的跳楼事件。这一不实消息随后被转发至其他微信群,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周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7、破坏防疫设施。3月12日早晨,启东市惠萍镇辖区内,一处因疫情防控需要放置的移动板房被发现遭人为损坏。接警后,惠萍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成功抓获酒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及扰乱防疫秩序的郭某等3名违法行为人。目前,启东警方已依法对郭某等3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和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在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莫出现不主动、不及时报告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治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该上报上报,该隔离隔离,该检测检测,千万不要隐瞒真实行程!非常时期,务必配合,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不止害了自己和他人,造成疫情传播的还会被依法依规惩处。遇到疾控中心流调,要主动配合。在此呼吁人人自律,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既是对自己、家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供稿: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