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宿豫公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持续对社会和社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通报4起近期在我区发生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3月23日,珠江路派出所辖区某快捷酒店从业人员徐某未查验住宿旅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月22日,卓圩派出所辖区某彩票站内有多人未戴口罩聚众打牌,经营者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月21日,珠江路派出所辖区某台球会所未落实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的疫情防控规定,经营者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3月20日,电商园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胡某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南京返宿后,不主动报备且未按规定居家健康监测,胡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行业场所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与规定,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隐瞒行程、病情及接触史,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如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来源:宿豫警方 编辑:陈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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