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国家反诈中心的民警,你涉嫌参与走私、洗钱,现在请你配合调查”。有模有样的“传唤通知书”和逼真的“警官证”,再加上各种偏冷的罪名,出于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及诈骗分子连番恐吓、忽悠,很多人还真以为自己成了通缉犯。为了迫切地想证明清白,于是不加防范地把自己的钱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上。
诈骗手法解析
第一步:冒充公检法诈骗开场
自称公安局民警,告知受害人由于其身份信息泄露,涉嫌XXX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警方办案。
第二步:电话转接至“警方”
电话转接到“某地公安局”,在交谈过程中“警察”不断强调,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且要求受害人保持联络,否则就会对受害人进行拘留,并冻结其财产。
第三步:“通缉令”“警官证”齐上阵
添加QQ或微信,向受害人发送虚假警官证、逮捕令;或者让受害人点开“假网站”,查看“通缉令”,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并对骗子的话深信不疑。
第四步:诱骗受害人进行“资金清查”
要求受害人下载制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或指示受害人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一旦受害人按指示操作或转账,银行卡上的资金就会被权属转走,至此,一起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完成。
警方提示: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微信、QQ等做笔录,民警办案一律面对面。
2、公安机关不会索要受害者银行的密码、验证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3、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4、遇到此类诈骗,及时拨打110报警(供稿: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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