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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千万要当心!
2023-02-25 17:42:13 来源:南通市公安局 作者: 【 】 浏览:892次 评论:0
  小单位、小场所历来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安全防范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近期苏州相城区一宾馆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如果您是“九小场所”生产经营负责人,要如何排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呢?
  一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要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假冒伪劣的电线、插座、开关等,不得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燃气灶等情况;严禁存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不规范仍供气等情况;餐饮场所不得超量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应符合《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公告》内的相关要求。
  二是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九小场所”的商铺店面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设置影响自然排烟的顶棚、雨篷,严禁堵塞、占用、锁闭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场所内或门厅处充电。特别要注意“九小场所”安装的户外广告牌或招标牌影响外窗逃生,以及场所外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易于从内部开启的逃生措施。
  三是加强消防设施设置。“九小场所”应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使用,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九小场所”应保证供水压力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齐全。“九小场所”内应配备充足和完好的灭火器,根据现行消防标准规范可不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喷淋系统的,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提高场所的火灾报警预警能力。
  警方提示:作为“九小场所”生产经营负责人,应当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2次。员工每日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检查情况应当及时通过“通慧强基”小程序向公安机关申报,全面提高“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意识。(供稿: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审核:陆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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