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一些电动车、摩托车驾驶者却以天热为由把安全抛之脑后,不是故意不佩戴安全头盔,就是和交警玩“躲猫猫”,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头盔,孰不知这样大大增加骑行风险,同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更容易加重后果。
1.张某桥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车与朱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张某桥因未佩戴头盔致跌倒头部受伤。
2.祝某某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车与徐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祝某某因未佩戴头盔致跌倒头部受伤。
3.仲某某未佩戴头盔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在某路口与顾某进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仲某某因未带头盔致跌倒头部受伤。
如何规范使用安全头盔:
1.选择头盔时,要兼顾安全性和平衡性,头盔重心高头部越近舒适度越高。当头盔受到强烈冲击时,头盔内部柔软的泡沫隔套可以避免伤及头部。
2.佩戴头盔时,头盔和头部要保持平行,头盔的边缘应当在眉毛上方1厘米左右,头部下方束带处留有约两根手指的宽度。头盔佩戴好后,不应出现左右晃动的情况。
3.佩戴头盔时,要选安全头盔,并非安全帽,工地安全帽不能代替骑行安全头盔;另外一定要佩戴好,把卡扣扣好,不要为应付警察检查才佩戴头盔。此外无论骑行还是乘坐电瓶车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供稿:无锡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