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期184天的上海世博会已落下帷幕,而志愿者的形象却长久地印在人们的脑海里——志愿者并不仅仅是一种身份标签,更是一种根植心灵深处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信仰力量。上海世博会让我们重新思考究竟什么是志愿者精神的真谛。对于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我们的民族共同体、我们的公民社会更需要以千百万志愿者作为自己最巩固、最宝贵的基石。
在此,《思想者》特约三位学者,聊一聊“上海世博志愿者留给我们哪些思考”,以飨读者。
志愿者形象靠谁打造
■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 曾锦华
■志愿服务精神那么伟大、那么神圣吗?志愿服务精神的崇高境界来自公民共同认知的神圣与伟大。志愿者形象那么靓丽、那么可爱吗?志愿者形象的打造,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和奉献。
“志愿北京”、“志愿奥运”,“志愿汶川”、“志愿抗灾”、“志愿世博”……中国志愿者的形象,一次次地展现在国人、世人面前的同时,一些尴尬的情景也让人哭笑不得:有人把志愿者当成“保姆”使唤,以为志愿者是无所不能的“齐天大圣”,有人以为志愿服务就是可以提供无偿服务的劳动力,志愿者就是发泄的对象……毋庸讳言,其中有一些是国民的认识,有一些则是社会法人的认识。
由此反映出这样一个话题:公民对志愿服务精神的认知,存在着差异。
认知,是对事物的洞察和理解的过程。作为一个个体,通过感知、思维和意向等方面的觉察,形成对事物发展的一些想法、期望、行为,以及人格特征的判断与评估。认知的过程还是每一个个体认知活动的信息加工过程。其第一阶段为基本认知阶段,即对事物的各种属性程度连续地积累。第二阶段为加速阶段,此间,若是正确的逻辑,就可以很快地导引许多正确的推理;若是错误的逻辑,也会产生出很多错误的结论。第三阶段为客观事实统一认知阶段,即人们的认知尽量接近客观事实,那么客观事实自然就可以统一人们的认知。
因此,一些公民对志愿服务精神会有所误解的状况,就不难理解了。
当今尤为需要的是:树立中国志愿服务基本理念的常态化,帮助每一个公民提升对志愿服务精神的认知和理解。
志愿服务精神需要唤醒人们的参与意识、公共意识、奉献意识,只有这样,志愿服务精神才能成为公民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
1.志愿服务的参与意识。参与志愿服务,普遍地呈现为:个体性参与、组织性参与、事务性参与。个体性参与的志愿服务中,自主参与性强,可能会出现有序参与的途径毕竟不多的情况。组织性参与的志愿服务中,有序参与的把控性较强,显示参与的效能较明显;有保障的组织参与,选择性较强,也同样会呈现某种制约。事务性参与的志愿服务中,在社会公共服务的迅猛发展中看到机遇,觅得良机,找准切入点;在服务社会不同阶层的实际需求中彰显职能,利于塑造形象。
参与志愿服务,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是:学会参与。要学会身份认同,要学会主动参与,要学会多角度参与,要学会多层面承担,要学会有序参与。
2.志愿服务的公共意识。志愿服务的公共意识一方面是个人主体自由的体现,另一方面又意味着对一个超越于个体自身以外的共同整体的体认。志愿服务精神是一种对私人的狭隘性和短暂性的超越,于一个更广阔的整体中理解自身,这促使公民把自己与共同体联系起来,在与他人的交往、讨论、协商中发现普遍性的共识和共同的价值,并以这种共同价值为基础设定志愿服务行为的规则,以维护和实现志愿服务的共同利益、价值和秩序。由于志愿服务的普遍性,会带有一种对他人行为的同等预期,由此产生对他人的信任感,成为个人与他人合作行为产生的前提。
志愿服务的公共意识从主体自由意识关系的升华开始,这意味着志愿服务者并没有把自己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人,而是把自己认同于一个与他者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整体;自我在与他人一道努力下,寻找和发现彼此之间的共同联系,以这种共同联系来确定志愿服务共同的规则。
3.志愿服务的奉献意识。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人或许比较注重竞争的法则;或许也有一些人会忘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也需要具备奉献的精神。
倘若认同志愿服务精神就是一种“奉献精神”的话,那么志愿服务首先就是一种爱,是一种爱的付出,是一种爱的给予,也是一种不求回报的全身心的付出。对公民个人而言,既要在这份爱的召唤之下,把本职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热爱和完成,从点点滴滴中寻找乐趣,努力做好每一件事、善待每一个人,爱岗敬业,履行应尽的职责;对社会而言,公民可以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社区、为社会、为有需要的他人付出自己的爱,付出自我的给予。
“奉”的多种诠释中,《庄子》论到,奉为送:给予,赐予。献,则解释为恭敬庄严地送给。所以,奉献就是“恭敬的交付,呈献”。
以无偿服务、助人为乐为基本特征的志愿服务精神,是志愿服务发展的方向。体现自愿、不为报酬的公益活动应当成为志愿者的基本特征。不求轰轰烈烈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而应默默地干好每一件服务工作,可以从平时工作中、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提高自身的服务素质,真正将无私奉献的精神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以打造和谐、温馨、美丽的精神家园,增强志愿服务、志愿者组织的向心力;以有难我帮,多做服务人、关爱人、温暖人的好事实事,增强志愿服务、志愿者组织的亲和力;以典型示范,发挥榜样的导向、表率作用,增强志愿服务、志愿者组织的感召力。
上海世博会的“小白菜现象”,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祥云”的热情,2010年广州亚运会志愿者“墨舞挥彩”的活力与阳光,2011年将在深圳举办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或许又会推出更多的、新的设计理念与内涵……
志愿者缘何也尴尬
■舒行
■志愿者是当代中国社会一支不应忽视的力量。他们承继着社会公众善良内心的情感基因,他们象征着优秀传统文化的薪火相传,也代表着被当代世界普遍认同的公民社会的价值观。
我对志愿者这三个字的最初印象是缘于1998年。当时世界残疾人游泳锦标赛在澳大利亚举行,正在那里留学的女儿来信说她和十几个留学生正在为中国代表队服务、当志愿者。每天要去照顾残疾运动员的起居,也不要任何报酬,心甘情愿。惟一的愿望是与中国代表队分别时,能得到一面五星红旗。这些中国留学生说,盖着这面国旗睡觉,能够梦见祖国和家乡。正是这件事,让我怦然心动,也牢牢记住了“志愿者”这个称号。
令我真正对志愿者刮目相看,并对他们的追求和社会作用有着全新认识的,是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和今年的上海世博会。在这些世人瞩目的大事件中,我对志愿者秉持的公民社会的精神、对他们为社会的担当和患难与共的守望,不能不表示极大的敬意!我相信,这种由衷的敬意也存在于亿万普通中国公众的心中。而恰恰是这种感谢与钦佩说明了志愿者是当今中国构筑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显示出他们是当代中国社会一支不应忽视的力量。他们承继着社会公众善良内心的情感基因,他们象征着优秀传统文化的薪火相传,也代表着被当代世界普遍认同的公民社会的价值观。
1971年,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正式成立,它的宗旨是动员具有献身精神并有一技之长的志愿人员,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快实现其发展目标。1985年,第40届联大确定自1986年起的每年12月5日为“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就是要鼓励全球各地政府及团体,于当天共同表彰志愿者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并借此提醒社会人士积极支持及参与义务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者行动正在成为一股遍及全球的社会“时尚”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