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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
2012-10-28 20:14:06 来源: 作者: 【 】 浏览:956次 评论:0

海安:积极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
 

    海安县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积极探索“围绕一个目标,架构三级网络,抓好三支队伍,巩固五项机制”的创建思路,形成独具特色的“1335”工作模式,创建成效显著,创建经验在全省推广。

  自2006年该县在全市率先启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以来,全县共命名214个“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占全县社区(村)总数的91.06%,各社区(村)建立校外辅导站、家长学校、心理辅导站等活动站(室)647个,拥有“五老”队伍2350多人,拥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60多人,配备专兼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68名,未成年人犯罪率由2006年的0.036%下降至2011年的0.021%。
  围绕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村社区工作机制、村社区内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总目标,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预防办、关工委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法院、检察、公安、教育等22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职责;各乡镇构建了由党委书记任第一责任人,政法书记任直接责任人,综治办、预防办、关工委等部门具体指导,各社区(村)负责实施的组织运行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
  在创建工作中,我县突出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专业社工队伍。在已有50名兼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青少年社工社会化、专业化运作,自2010年以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配了18名专职社工,分布在全县各镇,具体负责指导、督促辖区社区(村)创建工作,服务、管理辖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二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通过聘请法院、检察院、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热心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60名同志,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定期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社区(村),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三是社区(村)“五老”队伍。通过宣传发动、部门推动、典型带动等多种途径和措施,不断发展壮大县“五老”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五老”队伍2350多人,长期活跃在社区(村)开展法制教育、结对帮教、网吧义务监督等活动。
  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以“协调联动为核心、宣传教育为根本、结对帮教为特色、考核奖惩为手段、经费投人为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全县社区(村)创建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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