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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为未成年人上好一堂普法课
2014-04-03 06:21:0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20次 评论:0

为未成年人上好一堂普法课

    “儿童不是危险品,不可能被放在高度安全的仓库里,他们需要参加丰富的社会活动,经历风雨、见过世面才能成长。”3月31日,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苏州相城法院法官联合辖区的大湾小学,以“监护及学生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为主题,为学生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该院少年庭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未成年人在校期间被侵害或侵害他人案件时有发生,此前也为其他学校的学生们讲过相关知识。而大湾小学近期发生过学生损害他人财物造成巨额损失等事件,于是结合“安全教育日”,邀请学生家长来听课,为他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学校共同构筑“安全防护网”。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官主要从监护人的职责与义务角度,结合“饿死女童”案、假期儿童溺水身亡事件等典型和本地多发的儿童受伤害案例,告诉家长应从哪些方面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对于儿童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类型和责任承担,结合《侵权责任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而对于儿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情况,法官特别提醒家长们,监护人未尽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通俗来讲,家长作为监护人,对孩子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的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出了事,家长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学校,这是法律的规定。”
  因条件所限,法官在一个班级现场开讲,并通过广播扩散到其他班级,受益家长达百余人。课后,学生家长们纷纷表示,他们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较为缺乏。“孩子上学时还好些,但是外面的安全隐患更多,以前只能干着急。现在法官送法上门,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以后对孩子的教育就有了依据,孩子的安全也更加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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