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规民约”芬芳“乡愁文化”
过年回家,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因为老家有我们的记忆,因为老家有我们的情怀,因为老家有我们的乡愁,乡愁文化流传千年,已经成为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们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那么,如何让看得见的山美,望得见的水清,记得住的乡愁精彩呢?笔者认为,对于广大乡村来说看,关键是要建好乡规民约,乡规民约可以芬芳“乡愁文化”。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许多乡村从昨天走到今天,从古代走到当代,既有着许多传统的文化文明,也有着一些落后与糟粕;既有着鲜明的文化个性,也有着一些丑陋习性;如何让我们的乡村文明更精彩,让我们的乡愁文化更优美呢?主要就是要让我们的乡规民约与时代同步,成为芬芳“乡愁文化”的美丽源。
当前,我国许多地方的乡规民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对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升华“乡愁文化”产生了很好的促动作用,但是,也有一个不好的倾向,那就是我们的乡规民约建设个性不强,大同小异,还没有很好地打造出自己的乡村特色,还没有能够更生动地把乡村中的传统文明精髓与现代文明发展中形成的乡规民约共识提炼出来,以至于导致一些地方的乡规民约成为一种“稻草人”,写在墙上无人理,竖在道边无人睬,这是乡规民约建设中的问题,我们必须纠正。
首先,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认识到乡规民约对芬芳乡愁文化的重要性,把乡规民约建设当做建设文明乡村的第一大事来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才能有更好的“方圆”乡愁。其次,我们要用村民的思想、村民的语言去制定乡规民约,不要搞假大空,不要弄阳春白雪,我们的乡规民约应该接地气,顺民气,显民音,只有这样的乡规民约,才能“规”出特色,“约”出精彩。第三,我们要加大对乡规民约建设的引导力度,当作依法治国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做,乡规民约就是基层朴素的以法治村、依法治民的基本工作。我们要让乡规民约走上法治化道路。
乡愁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但是,我们谁也不喜欢那些丑陋的、粗俗的,偏激的乡愁,我们喜欢的是美丽的、文明的、和谐的乡愁,因为这样的乡愁文化,能芬芳我们的记忆,芬芳我们的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制作好乡规民约,用乡规民约芬芳“乡愁文化”,让我们的乡愁文化更美丽。(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