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包括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及视频平台在内的超过70家机构发布联合声明,表示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同时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真正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来源:4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近些年,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启动打击网络侵权专项行动,相继查处一批短视频侵权案,并多次约谈相关短视频平台,要求平台约束侵权行为,但收效并不明显。不少“搬运号”被封禁后,换个“马甲”继续侵权。在高额利润驱动下,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更是被侵权的“重灾区”。影视“搬运号”打着“作品评价”的名义,明目张胆剪辑、“搬运”热播影片和电视剧,并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牟取利益。还有许多处于“模糊地带”的隐性侵权,如秒盗、长拆短、画中画、二次创作、微加工转发等,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原创。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多家短视频平台已经设置防抄袭机制,但在互联网环境中,原创作品被侵权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内容分散,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由于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客观上给侵权者留下了“灰色空间”。随着一些平台对短视频创作者的补贴力度不断加大,甚至还滋生出专门靠“搬运”赚取补贴的产业链。长此以往,势必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影响短视频产业健康发展,挫伤原创作者的创作信心与积极性。
因此,要遏制短视频侵权,还需打好“组合拳”。首先,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短视频版权保护机制。针对短视频侵权问题频发、执法难度大的实际,积极推动建立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体系、全国统一快速授权系统、原创视频维权系统等,方便原创作者更加快捷地登记版权、举证维权,形成短视频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短视频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播出内容审核,特别是跨平台的版权审核,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算法技术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对侵权短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
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升级监管手段,加大对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司法机构也要重拳出击,对相关违法行为严惩不贷。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这将对短视频版权保护起到加速作用,也必将推动短视频产业的健康发展。(作者:付彪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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