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群众环境权益受损现象仍然较为严重,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成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因此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成为了一条有益的探索之路。
姜晓亭指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首先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体制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在更高层次上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环境维权平台。环保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第一梯层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三,健全环境保护法律。目前,环保领域执法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多,而群众维权方面的则相对欠缺。这就造成一方面环境污染事件日益增多,公共利益遭到损害,另一方面群众通过诉讼维权的少之又少。特别是我国目前还缺少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着起诉主体缺位的尴尬,污染受害人在利益诉求中难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多数受害者经济困难,难以承受高额的代理费。因此,要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环保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代表国家和公众利益,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和资格,使公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