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一度的“爱心节”在一些中小学热闹开展着,学校组织“爱心捐赠”、“爱心拍卖”等环节,将所募集的钱用于资助本校或者外地贫困学生。不过,上海市实验学校校长徐红却发现,有些家长出手极其大方,动辄成千上万元拍买物品,而且有不断攀升趋势。以“含金量”论英雄,这种献爱心着实令人忧虑。
由家长带动孩子献爱心,培养孩子感恩社会、关爱他人的品质,本是件好事。但是,若以含“金”量来衡量,则很容易给孩子造成一个错觉,即“捐钱越多,爱心越浓”,久而久之,反而令孩子产生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以为金钱可以带来“荣誉”。何况,这种一掷千金的风气,更会导致一些原本出手较少的家长,担心丢了孩子的“面子”,不得不提高价码从而造成“被捐钱”。培养孩子的仁爱之心,第一原则是自觉自愿。家长不情愿、孩子要面子,这样的献爱心还有什么意义?
以“含金量”论爱心,更会无形中划出一道鸿沟,伤及那些家境一般甚至贫困的孩子。也许,他们的捐款数额无法与富裕家庭的孩子相比,甚至于无力捐款,但他们却用朴素实在的方式,同样表达着人心的温暖。他们义务组织拍卖会、热心服务他人,算不算献爱心?他们平时乐于在学习方面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算不算献爱心?答案都是肯定的,因为爱心本无价。汶川地震时,在杨浦区开鲁一小就读的安徽籍外来务工者子女卢露露、卢乐乐姐弟俩,课余拣了340个空矿泉水瓶子卖了34元钱,捐给灾区小朋友,“希望能给他们买个汉堡吃”。谁能说,这34元捐款的“含金量”,低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好、出手动辄三五百元的同学呢?
爱心拍卖,不是家庭实力的大比拼。表达爱心,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莫在孩子如此天真的时候,就挥舞起“金钱开路”的大棒,让孩子的价值观悄悄变形。这一点,做家长的尤须牢记。(文/李爱铭 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