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何事前不怕法事后怕?
坊间对前“腐”后继的官员有许多形象化的称呼,因为说法形象所以容易记住,“数字式”即为其中一种:“五毒书记”、“三玩市长”、“三光书记”、“三敢局长”……等等。这些腐败官员没有经受得起形形色色的诱惑,有的还是自己运用手中权力主动寻租所致。
为什么有的官员在陷阱、诱惑面前吃了败仗?因为他们心中没有“定盘星”。这“定盘星”不是别的,就是理想信念,就是党纪国法。许多官员犯事前骄纵恣肆,利令智昏,眼中全然没有党纪国法,明明前面有人“湿了鞋”,自己却心怀侥幸跟着往水里走,于是拼命“伸手”,最后翻船落马,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老话。
有意思的是,一旦事发,身陷囹圄,这些官员竟然又后悔当初无视党纪国法,又怕起法来。法还是那个法,何以事前藐视事后畏惧?比如,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徐炳松,案发后才明白“自由是最大的幸福”,说:“我受贿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实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作点贡献。”可能吗?“船到江心难回头”啊!
明史记载,有一次朱元璋问大臣们:“天下何人快活?”群臣各抒己见,有言功成名就者快活,有言金榜题名者快活,有言富甲天下者快活……朱元璋听后均不露喜悦之色。众大臣一时茫然,这时一位叫万钢的大臣发话说:“畏法度者快活!”朱元璋听后深以为然,连连夸奖万钢见解“甚独”。畏法度者何以快活?因为畏法度者奉公守法,不愿也不敢为非作歹,坦坦荡荡,即使物质上过得差一点,但精神上却很富足。
那些贪官们缺少的,正是对法度的敬畏。如果他们能时刻谨记党纪国法,在法所容许的范围内行事,自然就能管得住自己的脑,管得住自己的手,管得住自己的嘴,管得住自己的脚。否则,就只能在审判席上忏悔了。那个时候,再怕又有什么用呢?吴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