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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债局长”:还诚信,为人民
2012-11-17 22:04:19 来源: 作者: 【 】 浏览:916次 评论:0

“还债局长”还的是诚信为的是人民
 

    胡丙申,67岁,山西运城市夏县人。原山西运城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退休前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个人名义担保,为19家企业和个人借贷69万元,到退休时,有的因经营不善倒闭无法还贷,诚信为本的胡丙申只好自己来还债。10年时间,他靠做小生意、打工加工资支付累计替人还债39万元。胡丙申2011年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也是在这一年,他被查出癌症住了医院。2012年,以他为原型的戏剧《还债局长》在运城上演。(11月15日 中国青年报)

  胡丙申的债务生涯,可分为两个10年。一是上任乡企局长到退休这10年,他努力推动当地乡镇企业发展,个人帮助19户农民担保借款69万元;再就是退休以后自己还债的10年,期间他卖对联,给人剃头,开小商店,筹钱还清债务。前10年,胡丙申的做法体现了一个地方官员的责任和担当;而后10年,更多展现的是一个大写的人的信义和尊严。
  10年还债路,弹指一挥间,看似轻描淡写,却充满苦辣辛酸。10年间,他连本带利总共还了39万元。就这样,胡丙申整整走了10年还债路,2010年元旦胡丙申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债。以前听说过领导欠债的,却从没听过领导会为老百姓欠债的。胡丙申打工10年为民还债,是一个退休官员对法律的遵守和对诚信的捍卫。尽管从法律上讲,替人还债是胡丙申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局长他宁愿退休后走十年还债路,也不滥用手中的权力,这种干部才是真正的好干部,懂得担当,一心只为人民服务。
  从“还债局长”身上我们应该牢记有一种品质叫做诚信。诚信是为人之道,是处事之本,做人做事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是一种人人都应具有的传统美德,也是为官创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胡丙申的还债之路虽然艰辛,但就是因为有了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这种精神指引着,才能一路坚持一路前行,最终偿还完所有的欠款。胡丙申那10年还债路,是一个退休官员对法律的遵守和对诚信的捍卫,是对责任和诚信最好的诠释。
  从“还债局长”身上我们应该牢记有一种精神叫做担当。30多万不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于一位花甲老人,困难可想而知。但他却硬生生的把他扛下来了,就凭着这种敢于担当的精神。人生也是这样,遇到坎坷不可怕,但要有这样承担精神。当今社会,像胡丙申这样的“憨憨”局长不多了,他两袖清风的退休,在位时也没有利用职权之便乘机敛财,没有与那些腐败之人同流合污,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退休。
  “还债局长”还的诚信,为的是人民,他那份诚实守信、那份光明磊落、那份责任担当、那份实心实意值得我们不断的回味。(半夏宿田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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