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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文明”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2013-04-20 09:18:0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78次 评论:0

 浅议如何拯救马路文明
 

    近日,北京等地交管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开展整治行动,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北京罚款10元,四川将行人闯红灯罚款提高至50元,西安提高至20元。对于拒不服从纠正、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有袭警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人民网4月12日)

  不管红灯绿灯,不管车来车往,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确很普遍,眼下各地陆续出台了严格的治理措施。那么,靠罚款,能罚得出马路文明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制度约束是执行到位的关键。长期以来,某些人仗着人多势众、法不责众,无视交通规则,肆意妄为,由此而引发的交通堵塞和事故伤亡数不胜数,已然成为城市发展和社会道德的一大顽疾。如何根除这一病灶?罚款无疑是初始举措,对闯红灯者罚款,使其意识到并认可这种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从而避免再次违章行为的发生。“欲上山打虎,先敲山震虎”,这是策略,是必要之举,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治理闯红灯不能止于罚。要罚款吗?百八十元都交得起,不排除一些心态不端正者不在乎交多少次罚款,就想挑战法规制度。如此看来罚款的约束力是有限的。治理闯红灯行为不能止于罚。宣传教育必须要到位。如果街头巷尾、手机电视、网络报纸等随处可见因为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宣传画,虽然看着不和谐,但却很真实,在这样的氛围里,还有多少人继续一如既往地闯红灯呢?如果从幼儿园学校的教育开始抓起,从小树立遵守交通法则的意识,那今后闯红灯的人是不是就越来越少了呢?制裁闯红灯者,罚款只是一小步,必须严格执法,一碗水端平,将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彻底消灭掉,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给执法者撑腰,给受罚者依据,为全体国民树立规范。
  重罚闯红灯只是一个起始,我们乐于见到这样的措施出台,规范交通秩序,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但是,我们更期待,相关部门推出更有力的举措,那应该是一套“组合拳”,将宣传教育到位,将执法立法规范到位,还交通秩序一个井然,还公民安全一份保障。(王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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