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双约谈”筑牢干部防腐墙
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有查处案件的职能,还有教育、保护和监督党员干部的职能。为了贯彻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工作上督促履职履责、作风上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要求,宿豫区出台了《宿豫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实施了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双约谈”制度,既实现了干部监督关口的前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权力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很容易受到名、利、权、钱、色的诱惑而出问题、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一些新提拔任职或长期从事某一岗位工作的领导干部,往往也存在廉政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高、思想认识不正确等问题。实行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勤政廉政约谈,目的就是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新提拔任职、长期在一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和生活上存在困难的领导干部及时给予警醒、激励、关怀和帮助,确保各级干部健康成长。
宿豫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勤政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区委管理的或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科级领导干部及关键部门或重点岗位的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也可进行个别谈话。对区管正科级领导干部,由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共同对其进行勤廉谈话;必要时由区委主要领导进行勤廉谈话。对乡镇和部门其他领导干部,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负责人,由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共同对其进行勤廉谈话,必要时由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对其进行勤廉谈话。
勤政廉政谈话包括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激励谈话、帮助谈话四种类型。对工作落实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节轻微尚不够或免于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岗位变动或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进行提醒谈话。对任职时间较长,工作成绩突出的;转任到关键部门或重要岗位任职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或其他需要的情形进行激励谈话。对受到党政纪处理或组织处理,思想上有顾虑的;领导干部因家庭子女、身体健康等重大变故,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或其他需要的情形进行帮助谈话,在政治上、思想上给予关心帮助。
实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双约谈”制度,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探索和创新,对被约谈的领导干部而言,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警示激励举措。通过“双约谈”,组织上可以提前掌控各种苗头和倾向,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可以把那些正迈向腐败门槛的人拉回来;接受约谈的领导干部也有了一个向组织上汇报工作思想、反映诉求和表明态度的渠道。当然,这项工作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总结、完善和提升,以切实发挥好畅通干部双向沟通渠道、推进廉政监督关口前移的作用,从而成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制度保障。(作者仲启双系宿豫区委常委、纪委书记)